郭某說,慌亂中她害怕嬰兒啼哭被別人聽到,遂用衣服將嬰孩捂住,直至孩子死亡。離開前,郭某將嬰孩藏在了洗手間的垃圾桶裡,以廢紙、垃圾袋等作掩飾。隨後,她離開了網吧。
案發後,晉安區檢察院依法對郭某提起公訴。近日,晉安區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審理。
法院認為,郭某非法剝奪其親生嬰兒的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同時,考慮到郭某在未滿十八周歲時未婚懷孕,心智尚不成熟,十八周歲後獨自一人在不具備生產條件的網吧洗手間倉促分娩生產,並在茫然失措、無知又害怕的情況下捂死親生嬰兒,主觀惡性及社會危險性均較小,屬情節較輕。郭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據此,晉安區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希望郭某重塑自我,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來源:《東南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