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3日電/她1968年出生,於前一天剛剛離婚,他1989年出生,兩人相差21歲,前來登記結婚。經過工作人員仔細調查,原來她是他的姨,他是她的外甥。發現這個秘密後,工作人員及時阻止了這一“鬧劇”。
1月27日,縣婚姻登記處進來一對男女,女方看上去50來歲,男方是一個20多歲的年輕小夥子。工作人員看了他們一眼,以為這是一對母子,不料,他倆卻提交了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和兩人合照,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工作人員大吃一驚,憑著以往的工作經驗,感覺事有蹊蹺。上網查看這兩人的詳細信息,發現女方1968年出生,於前一天剛剛辦理了離婚手續,而男方身份證顯示為1989年出生。經過一番了解,婚姻登記員發現了疑點。
原來,這是一對親姨和外甥。由於女方生有一女孩,想把孩子送進上海某學校上學,但該校規定家長得持有本科文憑並在上海擁有一處房產,她和丈夫不符合條件,而她的外甥卻能符合這兩個條件。為了讓女兒順利到上海上學,女方在前一天和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緊接著又和外甥相約前來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了解到這一真相後,工作人員及時阻止了這一出“鬧劇”。
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當事人如隱瞞實情進行登記,此婚姻也屬無效婚姻。而且近親結婚也不符合倫理道德,當事人應當遵守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
(來源:今日象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