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多鐘的交談期間,晴晴對王某某並沒有明顯的排斥。王某某遞來一根棒棒糖,6歲的晴晴伸手接過。沒過一會,晴晴一邊吃著棒棒糖,一邊被王某某牽著手,往胡同裡走去。王某某牽著她拐了個彎,消失在監控畫面中。兩人聊天的胡同口,距劉師傅打工的按摩店不過三五米遠。
昨日14時許,記者來到包河刑警大隊。民警稱,王某某沒有精神疾病。“孩子遇害時間為被騙進出租屋後一個小時。”據警方通報,王某某40歲,利用棒棒糖引誘受害女童前往其在城中村內的出租屋殺害,之後猥褻並拋屍。
次日,警方就將王某某抓獲。經初審,王某某對作案事實供認不諱,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一位參與破案的民警表示,嫌疑人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為了減少對孩子家人的刺激,不便詳述。
印象
鄰居稱嫌凶作案前嫖娼錢不夠被拒
昨日14時許,記者來到王某某的租住處,距劉家僅三十多米遠。一棟3層自建房內,租住在2樓的王某某門外已被警方貼上封條,大門緊鎖。
晴晴的奶奶說:“我帶孫女玩時,幾次遇到他,他見到孩子總是笑嘻嘻的,說他喜歡小孩子。”晴晴的姑媽劉花英說,侄女遇害前認得他,“有一次在胡同裡玩,侄女還跟他打招呼。”
跟王某某相熟的鄰居範女士說,王某某是拆遷戶,在此租房一年多,與母親同住。王某某的房東賈女士說:“他經常跟母親吵架,好像是老人家有些存款,卻舍不得給他花。”範女士還說,“事發前,王某某揣了20元錢去附近找小姐,遭小姐拒絕後回家跟母親吵架。總之,還是因為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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