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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9-10-09 11:37:18


  中評社北京10月9日電/近日,北京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分別是:

  1.門頭溝區民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曹志遠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7月12日(周六),曹志遠駕駛區民防局公務用車前往北戴河度假,7月13日返京;2014年8月9日(周六),曹志遠再次駕駛上述公務用車前往五台山度假,8月10日返京。曹志遠兩次因私出京共花費單位ETC通行費及油費1438.72元,後曹志遠主動將上述款項上交。2019年9月,經門頭溝區紀委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曹志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通州區屬國有公司北京通盛達交通運輸經營管理公司及下屬公司濫發補貼問題。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間,北京通盛達交通運輸經營管理公司及下屬多家二級公司違反廉潔紀律向相關負責人發放通訊補助。其中,北京通盛達交通運輸經營管理公司黨委委員、副經理,通州區汽車二場黨支部書記、經理王玉增獲得人民幣40631.21元;通州區汽車二場副經理、北京市恒基客運有限公司經理劉兵峰獲得人民幣20155.71元;通州區汽車二場副經理郭強獲得人民幣8098.3元;通州區汽車二場副經理郝斌獲得人民幣4075元;北京陸路順汽車租賃中心副經理鄧晶獲得人民幣7050元;北京市通安出租汽車服務公司副經理李廣祥獲得人民幣6708.04元;北京市通安出租汽車服務公司經理、北京市通州天運出租汽車公司經理鄒振山獲得人民幣21219.13元。2019年7月,通州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王玉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劉兵峰、郭強、郝斌、鄧晶、李廣祥黨內警告處分;由於鄒振山於2018年6月受到黨紀處分,加重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延慶區國有資本投資運營中心總經理陳志海違規同時占用兩處辦公用房問題。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陳志海在擔任延慶縣(區)委經濟和信息化工作委員會委員、副主任期間,在延慶東部山區農副產品加工基地使用辦公用房一間,面積約36平方米。2016年6月起,陳志海擔任延慶區永寧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永寧鎮政府為其配置辦公用房一間,面積約30平方米,但此後陳志海仍繼續占用位於延慶東部山區農副產品加工基地的辦公用房,違規同時占用兩處辦公用房,且辦公用房面積超標,直至2019年初市委巡視組反饋問題後才進行整改。2019年9月,延慶區紀委決定,並報區委批准,給予陳志海黨內警告處分。

  4.延慶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信息中心主任祁書龐因私使用公務用車和ETC速通卡問題。2012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間,祁書龐先後14次駕駛單位公車到京外及本市其他區處理私事,燃油費消費人民幣3256.93元;先後34次因私使用單位ETC速通卡刷卡消費人民幣4344.50元。以上共計消費人民幣7601.43元。2019年4月,延慶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決定,給予祁書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賠相關違紀款。

  5.延慶區園林綠化局康莊林業工作站科員謝凱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期間,謝凱先後6次駕駛康莊林業工作站巡查用車回家就餐並將該車停放在自家門口。2019年1月,康莊鎮黨委決定,給予謝凱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北京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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