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出生在美國洛杉磯一個中下階層家庭,3歲父母離異。
12歲,自制程序破壞洛杉磯公交系統,用過期月票也能順利刷卡上車。
15歲,僅憑一台電腦和一部調制解調器就闖入了北美空中防務指揮部的計算機系統主機,獲知了美國所有指向蘇聯及其盟友的核彈的名稱、數量以及位置。(此事後來被好萊塢拍成電影《戰爭遊戲》)
16歲,入侵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計算機系統,發現調查人員正在密切關注一名很囂張的黑客,仔細一看,咦,原來是自己!
20歲,用一台大學裡的電腦入侵阿帕網(互聯網前身),並通過該網進入五角大樓電腦,因此被送進加州青年管教所管教6個月。
25歲,因入侵美國數字設備公司的網絡盜取軟件並造成400萬美元損失被判處一年徒刑。出獄後不思悔改再度作案並跑路,被FBI通緝,從此過上逃亡生涯。
32歲,逃亡7年後他終於被警方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一個小鎮捉拿歸案,送進監獄。
34歲,在美國網絡支持者的呼籲下重新被審判,並於3年後被假釋出獄。不過,他被要求不得接觸任何數字設備,包括手機和電腦。
39歲,終於重獲“自由”——可以自由上網。並於同年推出第一本有關黑客世界的書《欺騙的藝術》。
目前,他已經退出“江湖”,成為一名專業的網絡安全咨詢師,陸續出版了更多關於黑客暢銷書。
(來源:法治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