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6日電/香港教育局長吳克儉昨日報警,指近日被人跟踪,擔心安全受到威脅。香港《蘋果日報》兩名記者一度被帶返警署調查,《蘋果日報》就指當時正進行採訪。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局長吳克儉近日多次被陌生人及車輛跟踪,由於不清楚對方身份和意圖,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在星期四報警。據了解,教育局是經保安局向警方求助。
《蘋果日報》指,兩名港聞版記者星當日在政府總部等候,到下午五時半,吳克儉乘專車離開,記者駕車尾隨,約十五分鐘後在中環機鐵站對開,被四男兩女便衣探員截停,記者即場表露身份。探員以涉嫌遊蕩罪,將兩人帶到中區警署調查,至晚上近八時,獲無條件釋放。
香港警方指是接獲部門轉介,關注發生罪案的可能,當日截停一輛車輛,車上一男一女自稱記者,之後將兩人帶返警署確認身份。調查證實不涉及任何罪案,兩人協助調查後離開警署。警方強調一向尊重新聞自由,並會繼續在互相尊重和體諒的基礎上,提供所需協助。
《蘋果日報》接受查詢時指,整個採訪已展開數天,期間記者與局長保持安全距離,沒向對方表露身份。
《蘋果日報》總編輯陳沛敏表示:“何時表露身份,是視乎新聞性質,如有時候記者需要‘放蛇’,或是暗中觀察完才問反應,都會有(這些情況)。(當時)我們的採訪是未完成,不是說吳局長是,但如果(採訪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搜集一些資料才求證,才問官員回應,期間他已發現或求助警方,例如用遊蕩罪,將我們記者帶走,離開現場,其實是已侵犯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
壹傳媒工會發聲明,強烈譴責警方的處理手法,認為明顯是阻礙採訪,要求警方停止干預採訪行為,並就事件致歉。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譴責警方的做法,並準備去信警務處處長反映不滿。有新聞學者就認為,類似情況下警方應否介入,要視乎記者的採訪手法。
記協發表聲明對事件感到憤怒,強烈譴責警方做法嚴重妨礙採訪自由。記協指高官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隨時影響公眾利益,記者追訪和監察是履行職責。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表示:“通常記者表明身份後,過往做法警方就可以了,事件便解決,但今次警方高調採取,將記者以涉嫌遊蕩帶走調查,令人質疑一貫做法是否有改變,我們是非常擔憂。”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亦表示極度關注事件,希望各界尊重新聞自由。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相信警方是按其專業訓練帶走記者,核實記者的身份。他指:“這個投訴要進行處理、進行調查,亦不應只因有記者證,就算發覺有疑點,有問題而終止(調查)。不能純粹單純說,自己本身是一名記者,就可以做任何事。有關當事人感覺有風險、受到威脅或者超越安全問題,這一點從警方角度要進一步調查。”
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主任梁天偉就認為,警方應否介入要視乎記者採訪手法:“假如他真是突擊的採訪,身為局長的他應該接受訪問。假如不是,‘吊靴鬼’般一直跟隨的,真的可以懷疑記者究竟想做甚麼,他去報警,而警方採取行動的話,我看不到這個跟新聞自由無甚麼關係。”
至於出示記者證後警方應否再帶走記者,梁天偉指要先詳細了解事件。
來源:無線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