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自行車賽車選手,最讓你感到屈辱和挫敗的,莫過於在一段上坡路奮力騎行時被對手無情地甩下。盡管已經上氣不接下氣、兩腿酸軟,但你還是要咬緊牙關,拼盡全力跟上領先的車手。因為你非常清楚,一旦被甩出第一集團,就會失去繼續拼搏下去的全部動力,贏得比賽的希望也就化為烏有。
對此,我有親身體驗。1985年,我參加了不間斷橫跨美國的自行車大賽,賽程長達4,800千米。比賽進行到阿爾布刻爾克郊外一段漫長的上坡時,我已經趕上了喬納森·博耶爾(Jonathan Boyer),這位健碩的公路自行車賽選手當時位居第二,並最終獲得了冠軍,他也是首位參加環法自行車賽的美國人。但這段上坡路實在太漫長了,剛爬到一半,我便感覺疲憊不堪,雙腿也好像快斷掉了。我只得大口喘氣,竭盡全力苦苦支撑。
但一切都是徒勞。快接近山頂時,博耶爾早已消失在瀝青公路盡頭。望塵莫及的我直到大西洋城的比賽終點才再次見到他。那天晚上,美國廣播公司(ABC)體育解說員吉姆·蘭普利(Jim Lampley)問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騎行速度更快?“我想,有個好爹媽或許最管用,”我冷冷地回答。所有人都受遺傳因素限制,很難突破自己的極限——認命吧,不然你還能怎樣?
然而我很清楚,可以做手腳的地方非常多。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期間,美國自行車隊選手告訴我,他們曾在比賽前給自己輸血,有的是輸入他們自己在賽季之初抽出來的血,有的則是輸入其他血型相同人的血。這種做法被稱為“血液回輸”(blood doping),在當時並不算違規。從實際情況來看,血液回輸與在高海拔地區訓練的效果相當:都可以增加選手體內紅血球的數量,提高攜氧能力。不過,當時我已年屆三十,當不了車手,還可以做學術。我參加自行車比賽,主要是想了解自己的體能極限。為了成績而弄虛作假,就與我參賽的本意南轅北轍了。
但是,我們不妨假設:如果當時我只有20歲,全憑賽車這個職業糊口;如果我所在車隊已經把禁藥納入“保健方案”,而且我明白,競爭力不够就只能卷鋪蓋走人;此外,我相信大部分競爭對手都在服用興奮劑,並沒有誰被查出來。我會做出怎樣的選擇?
許多自行車手聲稱,上面假設的種種情況,正是他們自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一直面臨的局面。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棒球等其他體育項目中,雖然細節有所差別,但濫用興奮劑的總趨勢卻如出一轍。許多選手認為,別人都在服藥,如果自己還堅持獨善其身,將無法與對手競爭。再看看監管層,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從未制定明確的規則,更談不上在整個賽季中進行廣泛的藥檢,再加上他們長期以來都有意回避興奮劑這個問題,終於造成了如今的局面。
我們都不願意相信,這些體育明星在偷服禁藥。但面對越來越多的證據,我不得不承認:不論是自行車,還是棒球、足球、田徑等體育項目,過去20 年中的絕大部分頂尖選手一直在服用興奮劑。現在我們應該追問興奮劑泛濫的原因,而不是“有沒有服興奮劑”:首先,藥物、藥物混合法以及藥物訓練養生法在不斷進步;其次,在藥檢執法者與偷吃禁藥者的博弈中,執法者老是處於下風;第三,衆多職業體育項目中,服藥者總能獲得勝利,助長了興奮劑的流行。
體育中的博弈論
利用博弈論中著名的“囚徒困境”,來揭示體育界愈演愈烈的興奮劑問題,也許可以給我們很多新的啓示。
對局者在預知對手策略的情況下如何應對,以達到最佳結果, 這就是博弈論(Games Theory) 研究的內容。這一理論所針對的“對局”,不僅僅是指撲克游戲或側重於戰術策略的各種體育比賽,還包括需要作出經濟、軍事決策乃至國家外交政策的各種極其嚴肅的活動。所有這些“對局”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對局者會依據公開的選項範圍,分析對手的每一“步”行動。
著名的“囚徒困境”就是博弈論的一個經典實例:你和同夥落入法網,被分開關押,無法串供。你們事先約定,大家都打死不招,然而地方檢察官給出了下面幾個選擇:
1. 如果你坦白交待而同夥拒不認罪,那麼你將被釋放,而他將蹲三年監獄;
2. 如果他坦白交待而你拒不認罪,那就輪到你蹲三年大牢,而他獲得自由;
3. 如果兩人都坦白,每人各處兩年有期徒刑;
4. 如果兩人都不認罪,每人各處一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