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日晚的2012年倫敦奧運會場地自行車團體競速賽中,中國女隊在決賽戰勝德國隊的情况下,被判犯規,獲得銀牌。
中國自行車隊在申訴書中稱,“在場地女子團體競速賽中,郭爽和宮金杰在預賽和資格賽中分別以32秒447和32秒422的成績兩次打破世界紀錄,並在決賽中以32.617秒的成績獲得冠軍。但由於被裁判判為犯規而降為亞軍。當時中國自行車隊和運動員恪守奧林匹克精神,服從了當時裁判的判決,並參加了頒獎儀式,體現了中國運動員良好的精神風貌和體育道德。事後,我們認真觀看了現場的比賽錄像,研究分析了團體競速賽比賽的規則。因女子團體競速是第一次被列為奧運會場地比賽項目,規則並不完善,並沒有具體關於判犯規的規定,也沒有從規則當中找出來中國運動員違規的依據。”
中國場地自行車隊教練莫雷龍說:“中國隊根本沒有犯規,我認真看了比賽的視頻,郭爽和宮金杰都沒有犯規。”
倫敦奧運會主辦方在賽後的成績報告裡給出的官方解釋是“中國隊提前接力(EARLY RELAY)被取消成績”依據的是規則第3部分第2章的第153條,但並沒有明確具體說明中國隊是怎樣犯規,只是指出中國隊犯規同英國女隊一樣都是提前接力(EARLY RELAY)。
中國自行車隊在申訴書中指出,“我們認真研究了規則3.2.153:1.第一圈運動員不能在15米線(終點線前15米)前打道。2.第一圈運動員不能在15米線(終點線後15米)後打道。3.兩名運動員之間不能出現推擠。”
莫雷龍說:“郭爽和宮金杰都沒有違反以上任何一條規定,我們觀看了視頻,她們的比賽沒有任何問題。”
中國自行車隊在申訴書中同時表示,“我們觀看了視頻,中國運動員沒有出現以上三種違規情况,並沒有找出中國運動員犯規的依據。裁判在比賽現場已經公布了中國隊成績第一,名次第一的情况下,又改判中國隊降級。現場比賽大屏幕沒有進行慢動作回放,當中國隊要求裁判觀看視頻的時候,裁判以不禮貌的態度拒絕了。對此簡單沒有依據的判罰,我們認為有悖奧林匹克精神,我們要求重新審理,找出充分的規則依據,真正體現出公平公正的體育道德和奧林匹克精神。現在我們按照程序向國際自盟和國際奧委會提起申訴,希望得到公正的裁決和改判。”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