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內地奧運冠軍卻並不“親民”。“其實,中國體育原來也有官方組織的到基層慰問的活動,只是現在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在這方面都沒有意識了。”曾參加過兩屆奧運會的我省籃球名宿王立彬回憶說,過去在全運會和奧運會上創造好成績的運動員和教練員一回到地方,就要深入基層,或作報告,或參與群眾體育。“我記得1979年,全運會後,我們去白水縣慰問,當時條件很艱苦,經常吃的都是剩飯,有的人還拉肚子,但沒有人說啥,餓著肚子照樣跟群眾打籃球。但我們都沒有怨言,是老百姓供養了我們,我們取得好成績自然要慰問他們,餓幾天肚子算什麼,這是我們的責任。”王立彬與鳳凰衛視那位評論員的觀點不謀而合。
思考:中國奧運代表團最先應該深入到內地基層中與大眾分享奧運榮譽。為什麼到了香港,我們的奧運冠軍知道深入基層,在內地,看見的總是表彰和物質獎勵,卻鮮見冠軍們與大眾親密接觸?相關的組織者需要好好反省了。
現象2:冠軍不討好
借鑒NBA球星中國行
奧運冠軍營銷不應是短期行為
科比在廣州能讓數萬市民自發夾道歡迎,杜蘭特前兩天也在西安引發籃球迷的追捧。孫楊和葉詩文被房地產商獎勵了兩套房子,不僅沒見杭州市民夾道歡迎,反而在報端和網絡上引起拜金主義的熱議,昨日傳出孫、葉兩家選房的最新消息,網上再度質疑聲一片。都是奧運冠軍,摻和的都是商業化的事,差距咋就這麼大呢?
由於我們的奧運優勢項目都是缺乏群眾基礎和產業化支撐的小眾項目,我們很多的運動員“一生的富貴”都寄托在奧運奪冠這“一錘子買賣”上。有媒體算過,一枚倫敦奧運會金牌可以得到500萬元以上的獎勵,這些錢其實不多。因為奧運冠軍是四年一度的“一錘子買賣”,因此,商家也只是對奧運冠軍進行投機性的商業價值開發。我們看到的只能是短期交易行為,壓根談不上對奧運冠軍所從事運動的產業化開發和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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