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湖南警方近期破獲了湘潭網絡賭球案,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從警方掌握的證據看,網絡賭球案波及全國各地,涉案金額可能上百億。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湘潭網絡賭球案不僅發生在湘潭。”湘潭市公安局網技支隊副支隊長楊志海說,“其他地方的網絡賭球案值不會比湘潭小,如果湘潭的網絡賭球案案值在6億元,那麼由此涉及其他地方的賭球案,可能會有上百億元。”
湘潭網絡賭球案,可以算是湖南最大的一起賭博案件,楊志海說:“一周最大投入2000萬元,一個月就是8000萬元。”
“網絡賭博,已是一個有組織的活動,它以一種‘金字塔’似的組成形式存在,以網絡的普及作為最大發展的溫床,迅速在社會中流行開來。”
楊志海說,網絡賭博的特點是:形式較隱蔽,自由度很大,而且方便,只要一個簡單的網絡就可解決問題,賭博的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更誘人的是,你甚至可以不用先交押金”。
楊志海說,在案件偵破中,“最困難的就是通過網絡找到整個體系。”他介紹,網絡賭博的宣傳渠道多種多樣,比如網絡聊天、短信、網頁介紹等,而賭博平台都在境外,一旦獲知相關辦案消息,境外平台的服務器立即關閉,所有下注交易的證據馬上消失。
“在這場遊戲中,賭徒永遠是輸家。”楊志海說,網絡賭球具有國際性,真正的大莊家都在境外,這些莊家不僅設置勝負手,還設置賠率。莊家們雇傭著一些“精算子”,這些專業人士通過各種計算,總是會設置一個最有利於莊家的賠率,而一般賭客則是想當然,不可能贏得過莊家。此外,有些莊家通過買通球隊的方式進行暗箱操作,想要什麼結果,就可以達到什麼結果。有些小莊家,在開盤前發現對自己不利的下注,則宣布投注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