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3日電/今天,央視新址大火案將開庭審理,包括央視新址辦原主任徐威在內的21名被告人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21名被告人的罪名都是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庭審預計將會連續審理兩到四天。
起訴書披露被告人工作分配
《北京晨報》報道,長達9頁的起訴書披露了煙花爆竹從進京到燃放過程中,21人的工作分配以及起火原因。據指控,起火原因為,禮花彈爆炸後的高溫星體落入文化中心主題建築頂部擦窗機檢修孔內,引燃檢修通道內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引發火災。徐威擅自決定在央視新址園區施工區內燃放煙花,並指派央視新址辦綜合處的鄧炯慧等人負責內部籌辦工作。沙鵬在受徐威委托後與劉發國、李小華、宋哲元共同商定,由湖南省瀏陽市三湘煙花製造有限公司負責設計、提供煙花及燃放等工作。耿曉衛帶領劉發國、沙鵬、李小華、宋哲元等人選擇燃放地點,經徐威同意後,確定在文化中心建築西南側燃放。央視新址辦工程處的胡德斌按照徐威的指示通知中建央視新址項目部的田可耕、陳代義協助辦理燃放準備工作。
按照徐威的指示,田可耕及城建央視新址承包部的高耀壽做負責燃放的安全工作,李俊義及城建央視新址承包部安保部的陳子俊安排當晚燃放活動的消防、保衛,安保部負責人劉軍未對燃放予以阻攔,央視新址辦下設安全生產監督組組長高宏,在得知燃放煙花後未加以阻止。
辯護隊伍中不乏知名律師
今天,共有33名律師為21名被告人辯護,其中,徐威的辯護律師是高子程,其他還有為文強辯護的楊礦生以及“人肉搜索第一案”的代理律師張雁峰等人。
據知情人士透露,沙鵬和李小華所在的公司都與央視有著業務往來,於是在得知徐威有了在新址園區施工區內燃放煙火的想法後,積極幫忙運作,其中,沙鵬更是起到牽線搭橋的作用。
李小華號稱“煙火發燒友”,沙鵬和李小華曾經邀請徐威到河北廊坊的天下第一城觀看李小華舉辦的煙火晚會,徐威觀後非常高興。於是,2008年元旦,央視想要放煙火,徐威通過沙鵬找到李小華,讓對方幫著操辦。一年後,當沙鵬得知徐威還想燃放煙火時,立刻找到李小華。
根據規定,燃放煙火應當由主辦單位向有關部門申請,但徐威曾向警方供述說,他對此規定並不了解,央視連續三年燃放煙火都沒有辦過許可證,此次有關燃放的事宜都是委托沙鵬去做。而沙鵬則稱,徐威讓他找李小華,他就去找,讓他做什麼,他就去做。其實,煙花公司對於央視未辦理燃放許可證也是知情的,他們也有義務詢問是否辦了證。“為了賺錢,沒辦就沒辦,他們讓放,我們就放唄。”正是這種放任的態度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