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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花國腳杜威和郜林到中國足協相關部門申訴申花欠薪。 |
中評社北京11月12日電/有人說中國足球是最不講遊戲規則的運動,非也非也,其中全是潛規則。“潛規則”概念之父吳思先生認為:潛規則就是 “隱藏在正式規則之下、卻在實際上支配著中國社會運行的規矩”。中國足壇的潛規則,不是球員在場上必須遵守的規則,而是球員、俱樂部以及中國足協之間進行利益博弈的隱形法則。下面我們打開天窗說亮話,一起用具體實例來解讀中國足壇十大潛規則:
潛規則一:陰陽合同大行其道
明說:中國足球行業內一直存在著“陰陽合同”一說。一般來說,為了應對足協限薪政策,俱樂部往往會給一些大牌球員一份符合足協規定的陽合同外,雙方再簽訂一份陰合同。兩份合同中,中國足協只保護陽合同。陰合同的工資數目要比陽合同高出好幾倍,但正所謂高收入就有高風險,多數情況到球員手裡的實際收入都只有陰合同的7-8成。
實例:今年2月下旬,中超轉會窗口關閉之前,正隨國足在香河集訓的兩位申花國腳杜威和郜林到中國足協相關部門申訴申花欠薪。而申花老板朱駿表示:“杜威、郜林應該拿到的錢,申花都已經給了,申花俱樂部並未欠他們錢。”球員咬定俱樂部欠薪,俱樂部矢口否認,為何會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其中就是陰陽合同在作祟。
此外,2009年天津的合同門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也不乏陰陽合同在中間興風作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