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你的女兒是林志樺手下的隊員嗎?
家長:是的。出于對足球的渴望,女兒喜歡足球這個職業,我們毫無怨言地支持女兒。其實當初她選擇足球的時候,我們是反對的,特別是她母親,認為不好好學習,為什麼要去踢球呢?男不男、女不女的。我的女兒進入東方綠舟(上海女足訓練基地)後,好像走到一個聖殿、殿堂一樣。但這裡對於我們來講,却成了林志樺的自留地。
新京報:為什麼是自留地?
家長:出于對林志樺的感謝,我們之前做了一些感謝的舉動。
新京報:什麼舉動?
家長:送錢。但他太貪得無厭了。我們都是工薪階層,都超過了個人的承受能力。有時候對他(送錢)的暗示,我們無動于衷。我們裝呆,裝傻。我現在是悔恨交加,後悔當初就不應該(讓女兒)選擇足球。作為教練,他(林志樺)是內行,如果(我女兒)實在不行的話,就讓她回來,像企業、公司一樣,末尾淘汰制。女兒流血、流汗,到最後還要流泪,承受心靈上的折磨。我給他(林志樺)太少,認為我是在打發叫花子。
新京報:你今年送過錢嗎?
家長:肯定有的。
新京報:今年林志樺大概額外收了多少錢?
家長:吃吃喝喝咱們就不談了,我說負責任的話,三五萬。
新京報:這三五萬,大概是多長時間收的?
家長:一兩年。
新京報:你說這些有收據嗎?
家長:我敢說,肯定有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