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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訴“姚明一代”侵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12 21:10:09  


  中評社北京5月12日電/姚明的中方經紀人陸浩12日代表“姚之隊”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姚明已經在武漢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武漢雲鶴大鯊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侵犯了姚明的姓名權和肖像權。

  在新聞發佈會後公佈的聲明中,“姚之隊”聲稱:“武漢雲鶴大鯊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在未經姚明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姚明的簽名及包含姚明姓名的‘姚明一代’作為商業標識在其生產的服裝、鞋等商品上使用,並在全國範圍內以專賣店的方式銷售這些商品;與此同時,將姚明的肖像在其商品及其宣傳活動中使用,並通過網站等媒介方式在全國範圍內進行虛假宣傳,誤導許多不知情的消費者認為其商品與姚明有特定關聯,從而謀取不正當利益。該行為不僅直接侵害到姚明的姓名權、肖像權,並且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新華社報道,陸浩作為“姚之隊”的代表在會上並沒有透露姚明此次訴訟索賠的金額,他說:“金額不重要,我們這次訴訟一方面是捍衛姚明自身的權利,另一方面旨在呼籲企業公平競爭,提醒企業合法使用商標,提醒社會和消費者警惕某些企業的欺詐行為。”

  據陸浩介紹,從姚明還沒有離開上海隊時,關於他的姓名權的問題就時有發生。2001年就有人註冊“姚明一代”,好在姚明及早發現了這一註冊,在商標局提起異議,阻止了註冊。在過去10年裡,每隔2-3個月,“姚之隊”的法律顧問就會提供一些國內對姚明的侵權事件,迄今為止已經有10多個侵權品牌。由於其中大部分侵權品牌沒有或者有很少的經營行為,並沒有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因此姚明也一直沒有採取法律手段維權。其中只有2003年有一次姚明告可口可樂公司侵權,最後也只是象徵性地要求賠償1元人民幣的精神損害費。

  而這一次,陸浩介紹說,之所以在發現“姚明一代”這個品牌在註冊後10年才提出訴訟,也是因為“忍無可忍”。陸浩說:“這個品牌在開始階段沒有成氣候,姚明也不想打官司,因為怕打了官司反倒助長了侵權行為;同時也考慮了律師的建議,一直在和對方進行接觸。但現在這個品牌已經在全國銷售,有愈演愈烈的趨勢,我們是忍無可忍了。”

  在發佈會上,陸浩還重申了姚明在2010年3月15日發表了一個維權聲明,稱在運動產品範疇內,除姚明的合作夥伴Reebok公司外,姚明從未向國內外任何個人或任何運動服裝、鞋類企業授權使用其姓名、肖像、簽名的權利,也未授權任何企業或個人以“姚明”的名義在境內外成立公司或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及其他商業活動。

  在發現自己的名字有被搶注的危險之後,“姚之隊”已經幫助姚明在中國註冊了幾大類的商標。陸浩介紹說,2002年註冊的這些商標開始只是為了保護姚明的權益,現在已經在考慮使用這些商標了。但與“姚明一代”的糾紛如果不解決,就無法對姚明這個商標做進一步的註冊,因此這個官司已經到了不得不打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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