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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姚明的中方經紀人陸浩代表“姚之隊”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姚明已經在武漢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武漢雲鶴大鯊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侵犯了姚明的姓名權和肖像權。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 |
中評社北京5月21日電/姚明狀告“姚明一代”一案有了新的進展,“姚明一代”品牌機構負責人張國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受理此案的武漢中級人民法院已决定擱置此案,待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姚明一代”所引起的注册紛爭進行裁定後,再對本案進行審理。
“姚明一代”品牌機構負責人張國强表示:我們跟“姚之隊”不是沒有談過,我們都提出了可以給他們2億人民幣的合作費用,但他們的報價高到實在難以接受,我想國內沒有鞋廠敢接受他們這麽高的報價。
上周,“姚之隊”受姚明委托,宣布正式起訴武漢雲鶴大鯊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不正當使用“姚明一代”作爲商業標識,對姚明構成了侵權。這不是一起簡單的侵權案,它的背後隱藏的是一張關係網,也有一塊巨大的金礦。
實際上,被告方武漢雲鶴大鯊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只是“姚明一代”商標的授權生産方,這一商標的真正持有方是“姚明一代”品牌機構負責人張國强,他曾擔任過上海男籃主教練,與姚明的父親姚志源曾爲隊友,“我當主教練的時候,姚明剛進青年隊,我卸任後,李秋平就接任了主教練一職。”張國强介紹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