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推動“體教結合”,推動校園足球發展,孫雯就體育和教育部門的合作與分工提出了20條詳細建議。她認為,應該由教育和體育部門共同成立學生足球聯合會,負責組織、管理和協調競賽工作以及指導足球訓練,並聘請法律人士制定和解釋明確的規章制度。在這個聯合會內,體育和教育部門共同建立監督機制,學生運動員的學習由教育部門負責,其課程選擇權由教育部門專職教師指導;作為扶持校園足球發展的一項機制,經注册的高水平學生運動員,畢業和升學成績不納入普通學校的教育評估,並對運動員文化成績突出的學校予以嘉獎。
孫雯認為,學生運動員應該堅持業餘的性質,參加校級體育運動作為一種業務愛好,體育和教育部門在組織各類校級間比賽時要充分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且盡可能減少對學生運動員接受正常文化教育的影響,杜絕職業或商業比賽。各級學校招收學生運動員時應平等對待,避免學生在文化教育和運動能力上的過度壓力以及弄虛作假的現象出現。
談到教育和體育部門的合作分工時,孫雯認為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應該是確立學校、建立一條龍培訓體系、資助比賽、扶持教練員以及做好獎勵工作、建立保險制度等;體育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制定青少年足球訓練教學大綱、制定教練員培訓計劃、制定青少年教練員注册和分級制度、建立青少年足球運動員檔案以及制定和組織比賽計劃等。
孫雯表示,發展青少年足球是一項立足長遠的工作,而且“不要一提校園足球,就覺得是為了培養足球運動員。其實,足球也是一種教育,是書本外的學習平台。足球基礎定型後,讓孩子自己選擇未來的路怎麼走”。(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