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於丹東受審
案情:2003年至2009年間,利用執裁甲A、中超、全運會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1次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94萬元。
對於“四大黑哨”的量刑問題,昨天,著名律師方正宇分析認為,這些涉案裁判基本都是被指控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按規定刑期大約在5年到15年之間。
在公布了一審宣判時間後,昨天,丹東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宣判的具體順序。陸俊、黃俊傑、萬大雪3名裁判,由於罪名都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所以安排在了同一個審判庭——第四審判庭宣判。黃俊傑的宣判是9點,他將成為反賭掃黑案判決的“先行者”。陸俊的宣判在9點15分,萬大雪則安排在9點30分,每隔15分鐘完成一人。周偉新因為除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還有“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所以被安排在了第七法庭宣判,他的宣判是在9點開始。
公開宣判之前,外界最關心的就是涉案人員的量刑。方正宇分析認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超過10萬元將至少被判5年,4名裁判的涉案金額均超過了10萬元,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最高將被判15年,“當然法庭判罰時,還會參考被告人有沒有自首情節,及其認罪態度如何。根據司法實踐例子,4名裁判的刑期相比15年上限,會更接近5年的底線”。
足協表態本賽季不處罰涉案隊 因被告有可能上訴
足壇反賭掃黑案件首批受審人員將在本周進行一審宣判,距離中超開幕僅剩不到20天時間,外界對足協是否會處罰涉案俱樂部高度關注。昨天,足協相關人士介紹,考慮到一審判決可能存在上訴,而南勇等人案件尚未審理,聯賽前很難徹底結案,足協的處罰決定基本不可能在本賽季出台。
反賭掃黑案去年進入庭審階段,部分俱樂部被牽扯其中,外界一直猜測,這會否對中超有影響。此前足協副主席韋迪曾表示,不會考慮法不責眾的問題,結案後肯定會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罰。但處罰的具體時間始終未能確定。
昨天,一位足協人士透露,本賽季前足協很難處罰涉案俱樂部,“一審未必是終審,只要被告中有一個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我們的調查處罰工作就要等下去。此外,南勇、謝亞龍等人不審、不判,這個案子也不能審結完畢。足協的特別工作小組必須在整個案件結清後才能成立並赴有關部門核實情況。所以具體調查至少是下半年的事情,聯賽開幕前以及聯賽進行當中處罰涉案俱樂部的可能性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