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GDP”而非“人均GDP”的慣常統計方式,人數占優的北京男籃主場的“違規總值”可能真的要高一些。而這無疑也是解釋籃協罰金標準的唯一公式。
有趣的是,籃協不僅在賽區秩序上使用了“GDP哲學”,對待教練、球員的違規之舉,籃協看上去也是“一視同仁”的。
因為是央視的現場直播,李春江暫停時指導隊員使用的“上腿”戰術清晰明了無可辯駁。儘管籃協官員在比賽次日聲稱自己並未聽到看到,但在高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這樣的證據可謂鐵證。
沒想到的是,鐵證如山,照樣敵不過巧舌如簧。通過幾位籃壇專家的解讀,原來“上腿”只是籃球賽場上常用的戰術。而籃協對這樣的說法顯然是認同的,這樣一來,李春江不過是管理不力,就連隊員周鵬對李春江“上腿”戰術的執行,也不過就是個惡意犯規。至於雙雙因此被嚴重警告、通報批評而非更為實質性的停賽,足見籃協的哲學思想還是相對統一的,那就是籃壇無大事,先批評後警告,實在不行,罰款了事。
其實,但凡搞得起籃球、足球俱樂部的,都不會是缺錢的主兒,甭管是罰6萬元還是11萬元。既然違規的成本不過是罰款,如果廣東宏遠主場球迷接下來也有出格舉動的話,那只能是中國籃協咎由自取了。
當一個協會的管理者,對行業內違規行為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話,要麼是生性懦弱膽小怕事,要麼是心懷鬼胎居心叵測。以前的足協管理者屬於後者,那現在的籃球管理者呢?(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