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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謝亞龍在警車中等待出庭受審。 |
中評社香港4月27日電/美國《僑報》4月26日載文《足壇應成為中國反腐試驗田》,摘要如下:
轟轟烈烈的中國足壇反賭掃黑風暴近日掀起第二波高潮。涉案的最高級別政府官員原中國足管中心主任、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南勇,與曾經叱咤風雲的六大國腳,於4月24日起陸續出庭受審。檢方指控,這些上至高官下至球員們,在收受錢財數以百萬計後,通過操縱比賽、踢假球等手段,為球隊、球員、教練員等提供晉級、出線、升職等利益。中國足球正在以徹底解剖的方式,展示著他黑暗醜陋的過往。
中國足球怎麼了?為什麼會這樣?這是輿論普遍的第一反應。答案不難知曉,就在於體制與環境。首先,中國足球的“管辦”一體機制。按照法律規定,中國足球的各項事宜由中國足協管理、主辦(賽事),由此足協只對上峰負責、缺乏監督約束,當足球市場化後,權力進而裹挾金錢且至肆無忌憚,腐敗也屬必然。其次,在於足球圈的不良風氣。謝亞龍承認收錢但拒認是貪官,其理由是,在那個環境下,不收受錢財是不可能的。在中國盛行的送禮文化,被利益需求者們利用,拉關係、爭上位,獲利第一,比賽第二,從球員到教練再到球隊老板,莫不如此,於是賭球、假球等等層出不窮。
從足壇反賭風暴的力度空前足見官方對整治足球、振興足球的鐵腕與信心。然而,深入去看此番足壇反腐,中國想要真正振興足球,還應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反賭掃黑不可運動式。造成中國足球沉淪的原因深層而複雜,抓一批人、查多少官,雖能立威樹信、警示腐敗,但若只一陣風式突擊嚴打,只求表面成績,不去鏟除滋生醜惡的土壤,那些讓足球無法真正精彩競技的賭、假、黑,勢必重新上演。中國足球之振興就仍為空談。
第二,反賭掃黑要保證司法公正。法治的意義在於,無論對象的善惡是非,司法都應以審判的公正、程序的正義去懲治罪惡,彰顯正義。謝亞龍在此番出庭受審時當庭指控警方嚴刑逼供,成為一時焦點,雖然尚無法證實,但無論如何,這一現象帶來的衝擊性正在於,司法若無公正,則所謂罪惡就會遮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