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表示,直到2011年年中,看到為孩子辦理北京戶口的事絲毫沒有進展,他多次找董炯提出歸還100萬元借款,自己帶孩子回老家。“董炯總以各種理由推脫,至今沒有歸還欠款。”
楊先生將董炯訴至法院,要求歸還100萬元借款及相應利息。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董炯回應
記者電話聯繫到董炯,聽到自己被起訴,他大吃一驚,“怎麼可能,我不會做出這種事。”
原告自願投資 是公司執行董事
FW:你怎麼認識的楊先生?
董炯:他是我原來代言的一個品牌的代理商,是我在山西推廣羽毛球運動時認識的。
FW:欠了他100萬元不還?
董炯:怎麼可能,他到北京來投資,這些錢是以入股的形式投資到我公司的。只不過我當時犯了一個小疏忽,沒有給他及時辦理轉股手續。
FW:是他主動來公司投資嗎?
董炯:他自己來公司主動要求投資。我和朋友都勸他,應該先了解一下公司的狀況,結果第二天他就把錢打到了公司賬上。
FW:楊先生也在你的公司工作嗎?
董炯:他確確實實在我的羽毛球公司工作,職位是執行董事。你想想,如果不是以入股的方式投資,我怎麼可能給他這個職位,而且每月還按時給他開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