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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旭日該不該被足協處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4-05 13:49:40  


 
  《中》文緊接著說,“中國足協根本是憑借紀律委員會中一眾在北京辦公的‘北京人’的衡量標準去厘定的,在作出處罰前也沒有給予俱樂部‘聽證’的機會。”

  試問,《中》文作出上述判斷是否有確鑿的依據?如果沒有,如此“結論”是否屬於“有罪推定”?另外,足協紀委會新聞發言人3日已表示,處罰之前“都會通知當事人,他來不來是他的事”。

  《中》文指出,“趙旭日那張紅牌的‘暴力’定義,就值得商榷了。當時張辛昕推搡趙旭日在先,繼而‘定格’5秒後落地也充滿明顯的‘戲劇性表演’(裡皮語)。”


  退一步講,即使如《中》文所說,張辛昕推搡在先,且他的倒地存在佯裝成分,但這是否意味著足協紀委會可以無視趙旭日的行為,或者可以成為減輕或者免除對趙處罰的理由?換句話說,即使張辛昕未倒地,紀委會對趙的處罰該是怎樣還是怎樣,因為紀委會針對的是趙的具體行為。

  《中》文指出,“中超開賽不過3輪,已經有武漢和恒大兩隊的球員在對陣國安時因為‘暴力行為’而遭遇追加停賽。相信,今年因為對國安有‘暴力行為’而停賽的球員數量,將足夠組成一支中超隊!”

  對於這一論斷,記者更不知道依據是什麼。只要球員有“暴力行為”,無論來自哪支球隊,就要受到處罰,至於被處罰的球員人數,如果能預測出來,那可真是先知先覺了。(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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