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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挺犯規瞬間(截圖) |
中評社北京4月19日電/4月17日下午,中國足協紀委會召開會議,研究上周日國安與申鑫比賽之中出現的“周挺將皮球踢向對方外援腹部”的動作是否應當給予追加處罰。經過兩個半小時的會議,紀委會認定周挺的這個動作屬於“有可能會給對方造成身體傷害的暴力行為”,決定對其停賽4場、罰款2萬元人民幣。
裁委會投票3比2
一個細節是,在比賽當晚,主裁判郭寶龍和比賽監督、裁判監督給足協的報告中,均未把對周挺的判罰寫進報告中,裁委會的表格,只對首發名單、換人、比分、紅牌以及各種意外情況寫在報告表中,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傳到足協。正常情況下,裁判報告表格上只記錄黃牌人員和時間,但不會寫入報告中,所以,對於周挺那次犯規得到的黃牌,三人的報告都沒寫,此後,裁委會在查閱各場比賽報告時,也沒有特別留意這場比賽。
但第二天事情開始發酵,從電視到媒體,從報紙到網絡都在爆炒周挺的那次黃牌犯規,而國安和周挺也捲入了口水戰。看到外界反應如此強烈,裁委會周一決定調閱該場錄像,看看當時的情況到底如何。
看完錄像後,裁委會內部也出現了分歧,有的認為,從裁判業務角度,按照FIFA的足球競賽規則中對黃牌的界定是“魯莽”動作,對魯莽犯規的解釋是“隊員的行為完全不顧對方的危險,或者因他的行為所帶來的危險性結果。如果隊員以這種態度對待比賽應該黃牌”,周挺踢球的動作沒有顧及凱撒的危險,以及可能帶來的危險性後果,郭寶龍出示黃牌是按照規則處罰;也有人認為是“暴力動作”,兩種意見爭執不下,最終投票表決,結果是3比2,認定暴力動作的意見勉強勝出。
這其中出現了推手,那就是上級部門對外界媒體的報道給予了極大的關注,一些俱樂部和媒體紛紛通過各種手段施壓,足協感覺棘手,在各方壓力下,提起訴訟成為必然。不過在整個過程中,執行局方面沒有過多表示意見,作為組織方,執行局希望在足球範疇內來解決,交給了作為評議方的裁委會來解決,沒有過多介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