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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管中心生吞苦果事出有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05 10:29:27  


 
  “卡馬喬是2011年6月來的,2011年9月,國家個人所得稅進行政策調整,2012年個人所得稅就按7級稅率繳納,所以,領導提前去問稅務那邊的朋友需要給卡馬喬繳多少稅。”知情人告訴記者,“但不知道為什麼領導以為給他們繳15%的稅就行了,這筆錢領導覺得還可以勉強承擔,而實際上,這個稅率接近45%。到扣稅的時候全傻眼了,而且扣稅是按稅前工資算,僅卡馬喬一個人就得讓中心繳200萬元的稅。”

  且不說15%和45%的巨大差距,即便是按照15%計算,以卡馬喬團隊稅後450萬歐元的年薪標準推算,足管中心每年也要為其繳納千萬元人民幣的稅款,而按照45%計算,這份3年期合同,迫使足管中心要為幾乎一事無成的教練團隊繳納近億元稅款。

  對於稅務部門而言,卡馬喬入主國足自然是天大好事,但對於足管中心而言,無疑是災難性事件——今年年初,韋迪突然由足管中心主任調至汽摩中心,已有傳言是受卡馬喬稅款事件影響,不過據記者了解,韋迪雖對此負有領導責任,但主持選帥並負責與卡馬喬簽約事宜的另有其人。

  “我很懷疑當初簽卡馬喬的時候是暗箱操作,因為這份合同實在太反常了。在這種工作合同中,稅款部分的內容應該是非常重要的,怎麼可能忽略掉?中超里面有的俱樂部甚至讓球員簽兩份合同,就是因為涉及到稅款問題,比如除了自己俱樂部的工作合同,再找一個香港或者國外的關聯公司跟球員簽一個補充合同,一方面俱樂部可以借此控制球員,另一方面就是希望合理避稅。”一位中超俱樂部官員曾在和記者談起卡馬喬的合同時極為憤慨,“像足協這樣連該繳多少稅款都不清楚,就稀里糊塗簽個合同簡直是聞所未聞。3年8000多萬的稅啊,算上給教練組的工資,超過兩個億了,問題是中國足球不但什麼收獲也沒有,連像樣兒的比賽都打不出來了。嚴格說,這屬於給人民利益和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了,不是有問責條例麼?怎麼體育主管部門對決策失誤從來都是無動於衷的樣子?”

  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200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問責情形之一便是“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而幾年後,無論從任何方面觀察卡馬喬執教國足事件,用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定義此事絕不為過。

  因此,送走卡馬喬、再次組建國家隊時拒絕此前表現不佳球員,更像是足管中心為掩蓋決策失誤所做的種種努力。然而,中國足球無數失敗的例證表明,足管中心的管理漏洞才是中國足球進步的最大阻礙。(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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