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中國足協竟沒有法律團隊相助嗎?“單看媒體曝光的條款,這份合同絕對存在問題。但足協簽訂合同,應該有法律顧問看過。”馬法超認為,這與辦事牽涉部門太多,而法律經驗太少有關。
在韓勇看來,市場上的相關人才並不缺,缺口在足協內部,“這份合同應該是沒有經過好的法律團隊去審查。其實,國內外有很多律師和談判團隊能夠幫助足協締結各類合同,如果足協內部沒有,可以花錢去請,說不定能給足協省很多錢。”
無論是建立專業的團隊、熟悉國際體育的規則,還是建立有效的問責機制,為了避免今後歷史重演,專家建議,足協最起碼要做到簽署協議時,盡可能將權利和義務指標化,另外在時間約定上盡量給自己留下回旋的餘地。但締約必守,在專家看來,合同是雙方意思自治的產物,違約應盡量求得對方諒解,支付違約金無可厚非。“合同是雙方簽訂的,雙方是平等的關係。無論是足協還是卡馬喬,用合法的方式爭取自己的利益勿庸置疑。”馬法超認為,只是“太便宜對方了。不要把錢不當錢,豪爽不等於要當冤大頭,有這種心態的組織還有尊重的必要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