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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廣州恒大俱樂部出台《恒大國腳八項規定》,其中包括了對恒大球員入選、落選國家隊以及在國家隊內消極比賽等行為的獎勵和處罰規定。 |
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11日,廣州恒大俱樂部在廣州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在會上,恒大集團老板許家印宣讀了《恒大國腳八項規定》,其中包括了對於恒大隊球員入選、落選國家隊以及在國家隊內消極比賽等行為的獎勵及處罰規定。
根據規定,恒大將會成立恒大國腳監察中心,負責在每期國家隊集訓及比賽期間,對恒大國腳的表現進行監督檢查,對違規者嚴查嚴處。
凡恒大球員入選每期國家隊集訓名單,集團予以每人每次10萬元的榮譽獎;凡上期入選而因自身不努力本期落選的恒大球員,集團處以每人一次性20萬元的處罰。對於未按時入隊、未按時作息、生活不自律、詐傷消極的恒大國腳,其返回俱樂部後立即停訓停賽一個月,並同時參加一個月的愛國主義及職業素養學習班。對於不認真刻苦訓練的恒大國腳,集團處以每人10萬元的處罰並停訓停賽一天,同時封閉參加一天的愛國主義及職業素養學習班。在國足比賽結束後24小時內評定出場上拼搏最為突出的恒大國腳1至3名,同時評定出場上拼搏精神排名末位的恒大國腳1名。對於拼搏最為突出的1至3名恒大國腳,集團予以頒發拼搏獎牌並向社會公布;對於拼搏精神排名末位的1名恒大國腳,集團處以10萬元的處罰並停訓停賽一天,同時封閉參加一天的愛國主義及職業素養學習班。凡恒大國腳因國家隊集訓及比賽導致傷病的,缺席俱樂部比賽期間的工資、獎金及福利保障與俱樂部比賽的場上主力球員完全一致;凡恒大國腳因國家隊集訓及比賽導致嚴重傷病,影響職業生涯的,集團將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光榮保障金。(來源:北國網-《半島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