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罰代管”成足協硬傷
正如卓爾董事長閻志所言,中國足協的“硬傷”在於面對制度難題時無能為力,多數情況只能“以罰代管”,這自然難以令人心服口服。以遼津默契球為例,中國足協在聽取兩家俱樂部的情況說明後,只是在內部口頭警告遼足俱樂部“再有此類情況發生將嚴懲不貸”,但據何嚴懲,如何嚴懲,仍沒有明確的說法。
再如,臨近聯賽收官,每輪均有多場涉及亞冠名額爭奪或保級的敏感比賽,由於中超裁判員的質量普遍不高,多數情況下,中國足協只得依賴外籍裁判來維護賽場秩序。事實上,儘管抽簽加選派已是當前中國足協的能力極限,但隨著多數中超俱樂部不斷完善自身管理制度以及加大投入,昏哨和嫩哨的危害仍將直接影響俱樂部全年的“產出”效果。
曾有裁判界人士,建議中國足協培養職業化裁判,並提出“委托第三方機構培養、派遣半職業化裁判”的折中設想,但制度層面、技術層面和道德層面的限制,使得這種設想很難有實際操作的可能。
按照中國足協的計劃,增加裁判員培訓次數和人數、提高培訓質量、普及裁判規則教材,仍是現階段相關部門的工作重點,但面對影響力日益加大的中超聯賽以及各級國內比賽,裁判問題仍是爭議的焦點——上周剛剛結束的中國足協杯八強戰,杭州綠城客場挑戰廣州恒大,雙方在常規時間打平,最終點球決勝,綠城隊汪嵩第一個將點球打進,但被邊裁判罰掉。賽後,杭州綠城提出了申訴,中國足協承認是誤判,所幸綠城並未“斤斤計較”,否則,這起冤案又將讓中國足協顔面無存。
“現在是誰有問題罰誰,但都是罰教練、官員、隊員和裁判,但從來不罰自己,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一位俱樂部人士對於中國足協的管理水平很不認同,“這次武漢不服氣,有自己的原因,也有足協的原因。現在我們的聯賽氣氛不錯,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千萬不要再因為足協的問題惹什麼禍了。”(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