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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曝魯能向私逃球員索千萬賠償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3-05 13:39:39


  中評社北京3月5日電/媒體報道了魯能足校95年齡段球員唐詩“私自出走”一事,並援引了足校負責人的說法,“已經提起了訴訟”,此事引起了廣泛關注。

  為了進一步理清事情真相,記者首先聯繫了受理此案的濰坊法院,這裡也是魯能足校所在地。據濰坊市法院庭審的法院方知情人透露,這起訴訟的關鍵在於青訓賠償金的金額。球員與魯能足校的培訓合同已經於2012年12月31日到期,且沒有與魯能俱樂部簽訂職業合同,同時魯能俱樂部也沒有在2013年近一年的時間內提出簽約要求。

  球員方在2013年期間多次與魯能足校溝通,第一同意按照國際足聯和中國足協的規定繳納青訓賠償金,其次球員回國後將回到魯能俱樂部。魯能足校方面則不同意此條件,並開出了1000萬的賠償要求。自然,對於這一天價要求球員方表示根本無法接受。 記者又向中國足協詢問了情況,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已經對這件事有所了解,並表示“就魯能向足協反應的情況來看,如果唐詩與國外俱樂部簽約,完全符合國際足聯和中國足協的法律規定,而這也是魯能沒有到足協和國際足聯訴訟,而是到濰坊法院訴訟的原因”,“我覺得事情到了這種程度,還是要依賴於球員和魯能俱樂部能夠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找到一種處理方式”。

  由於球員本人目前人在國外,無法聯繫,但通過外媒對球員的專訪,我們了解到“球員目前在巴西很快樂,並希望能夠快樂的踢球”。 眾所周知,國際足聯的眾多原則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內部事務只能通過各國足協和國際足聯內部處理,而嚴禁將糾紛呈交到民事法庭,否則國際足聯將嚴厲處罰所在國足協和俱樂部”,魯能這次非常規手段訴訟也將是對中國足球法律與國際足聯規定接軌的一次挑戰。(來源:搜狐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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