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6日電/中國足球貪腐案及“黑哨”醜聞爆出後,中國足協於2010賽季修改了中超、中甲兩級職業聯賽裁判任用辦法,各比賽裁判員須經抽簽來敲定。對於此舉,中國足協當時的解釋是,“在國內足球裁判員因‘黑哨’醜聞失去公信力的情況下,中國足協需首先保證裁判員使用的公平與公正。”但看似公允的抽簽定哨辦法卻給職業聯賽帶來諸多不公。比如,帶有運氣成分的抽簽往往會讓一名初出茅廬的年輕裁判連續多輪執法重大賽事,但他們卻每每不能駕馭這類比賽。還比如業務功底、經驗俱佳的國際裁判長期“坐板凳”。此起彼伏的“昏哨”、“嫩哨”既破壞了比賽的觀賞性,更進一步引發不公平競爭。俱樂部及社會各界對於“問題裁判”昏庸執法的抨擊聲不絕於耳。2011年春天,國際足聯裁判部門考察團毫不客氣地批評中國足協抽簽定哨不利於裁判維護執法權威,可能導致比賽陷入無序。
從2012賽季後半段起,中國足協開始嘗試抽簽與選派結合的裁判任用辦法。然而由於過去近3個賽季中超裁判領著高額薪酬,不少通過抽簽確定執法中超的裁判員因被臨時替換心存不滿,再加上大批外籍裁判湧入國內職業聯賽,抽簽定哨的辦法漸漸失去了意義。中國足協有關人士坦言,抽簽定哨曾讓裁委會及協會有關部門格外糾結。放棄抽簽辦法,擔心俱樂部質疑不公,保留下來,抽出的裁判屢現重大錯漏判,得不到信任。中國足協今年年初經反覆論證後,決定叫停“抽簽定哨”。業內有關人士評價說,“恢復裁判選派是協會一次有益的自我修正,中國足協的裁判工作不應該受制於外界干擾而背離規則與規律。”
足協引進電子選派系統
賽事“執法難度”成選派依據
今年年初,中國足協技術部借全員競聘之機對裁委會人員安排進行了調整,曾民、段明洋兩位外語、互聯網及軟件運用能力出眾的業務骨幹專職負責國內賽事裁判員管理工作,他們隨後找到北京某信息科技企業,開發出一套專門用於職業聯賽裁判員選派的電子系統。這套系統集納了有關中超、中甲聯賽及所有在册裁判員的數據信息。楊新利透露,新賽季中超、中甲聯賽裁判選派首先要依照競賽分析原則。也就是說,系統將根據各職業聯賽執法難易程度來指定裁判。“比如上海、廣州同城‘德比之戰’,比如在聯賽中後期積分相同或相近對手之間的比賽,再比如涉及奪冠、保級、亞冠名額競爭對手之間的比賽。我們不能草率地評判哪場比賽重要與否,但上述比賽執法難度的確更大,這類比賽應該用能力更強、經驗更豐富、綜合測評優秀的裁判。”楊新利解釋說。曾民也向北青報記者舉例說明,像首輪有揭幕戰和申鑫與綠地之間的上海德比,我們很可能就會指派上賽季金、銀哨(李俊、黃燁軍)執法這兩場比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