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後,孔令輝事件迅速成為熱詞,雖然國乒歷史上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小問題、小爭議,但像被國外賭場追債這樣的事件還從未發生過。加上乒協和體育總局罕見的強硬表態,很多人已經為孔令輝的未來擔憂了起來。一位常年跑乒球口綫的專家型媒介同行向華商報記者表示,這次事件可能終結孔令輝目前的帥位。“乒乓球作為國球,其對中國體育的榮譽值貢獻度不少其他項目能比的,乒球隊員一直以來都嚴加管理,盡量避免負面信息的滲出,這一次,孔令輝的事件不僅僅是個人的麻煩事,重要的是對整個中國乓球產生了很難修複的負面影響,所以,他的前景(帥位)可能就不太樂觀了。”這位乒球專家這樣說道。
實際上,國乒或許已經預感到了孔令輝事件的走向,因為除了事件本身的惡劣影響,還恰逢世乒賽,大賽之上爆出醜聞,如果再影響到成績,將可能是一連串的問責風暴來襲。這個時刻,唯有打出好成績才能盡量稀釋負面信息。華商報記者趙蔚林
>>律師聲音 換籌碼不等於參與賭博
“如果真如孔令輝所言,他只是幫朋友換了籌碼,不能簡單認定他參與了賭博。”昨日,陝西維恩律師事務所黨小偉律師對華商報記者說。
根據我國最新司法解釋,“聚衆賭博”的情形主要有:1、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2、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3、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4、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黨律師表示,賭博罪的構成要件之一,就是參與賭博的人以盈利為目的。不過,早在2004年,中紀委、中組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嚴肅查處黨員和幹部參與賭博的通知》就曾規定:“對參與賭博活動的黨員,要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是黨員領導幹部的,要從重或者加重處分。”此外,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中也嚴禁黨員組織和參與賭博活動。鑒於孔令輝的黨員身份,他進出賭場確實很不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