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吃一塹長一智
當U19國青隊在濰坊厲兵秣馬的時候,拉爾斯卻守在北京的公寓裡“等候發落”。據了解,中國足協確定起用拉爾斯的時候准備了一份兩年合約。不過出於對雙方公平利益的維護,中國足協在合同內明確了一些“制約條款”。具體內容大致是:在確認執行長約前,拉爾斯必須通過3個月的試用期,如果他不能通過考核,中國足協有權單方解約。拉爾斯在3個月試用期內交出的唯一答卷正是球隊熊貓杯3連敗排名墊底的糟糕戰績,實習不能通過恐怕只能怪自己能力不達標。
實際上,中國足協在與拉爾斯簽訂合作約定的時候,充分吸取了當初聘用前國足主帥卡馬喬、前國青主帥裡克林克的教訓。衆所周知,上述兩位國字號外籍教頭不僅執教不成功,還因為“不平等條約”白白領取了巨額薪酬,中國足協為此遭受巨大經濟損失。因此,能够在聘用拉爾斯的問題上吸取教訓,中國足協應該說有所進步,也給接下來的球隊重建工作減少了麻煩。
時間損失難以彌補足協仍需總結
解聘拉爾斯雖然不會給中國足協帶來經濟損失,但由此造成的時間浪費的損失卻難以彌補。據了解,中國足協早在上一屆國青隊折戟巴林亞青賽後就啓動了新一屆國青隊組隊及選帥工作。中國足協特指派技術部主任李飛宇主導選帥工作,拉爾斯正是李飛宇鎖定的主要候選人。至於為何選用此人,有知情人解釋說,李飛宇長期從事中國足協對外技術交流工作,也結識了許多有經驗的國際知名教練。在此之前他還曾負責過前國奧08之星赴德拉練比賽項目,因此對中、德足球業務交流方面頗有心得,從而對德國教頭青睞有加。為了確保此次合作的嚴謹,中國足協前後經歷了長達近一年的選帥期,但拉爾斯卻未能通過實踐的檢驗,而此時距離他2月下旬上任僅過去5個月。因此中國足協起用拉爾斯實際也是對前期選帥工作的一次自我否定。
盡管亞青賽預選賽要到今年秋天才開踢,但新教練從上任到與球員相互間形成默契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拉爾斯的“閃電離去”必將給球隊備戰造成負面影響。中國足協在國字號選帥工作上又一次遭遇“起大早、趕晚集”的尷尬,因此需要好好總結一番。對於未來誰接手國青隊,北青報記者獲悉,目前中國足協已經確認由本土教練負責帶隊工作,而具體人選已經鎖定在一位在國字號及中超擁有豐富主帥執教經歷的優秀教練員身上。(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