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突尼斯足協規定,下屬職業聯賽球員每次轉會,轉會費將按一定比例,劃撥給曾經培養這名球員的青訓機構。其中,突尼斯甲級聯賽球員轉會費劃撥比例為5%,乙級聯賽球員轉會費劃撥比例為2%。這筆資金由轉入球隊支付,經突尼斯足協劃撥給青訓機構。
另外,突尼斯足協還規定,年齡在18至25歲的球員首次簽署職業合同,合同期應為5年。而不滿18歲的球員首次簽署職業合同,合同期不得超過3年。
資深足球記者布拉阿巴解釋,這些規定一方面可以保證俱樂部利益,讓俱樂部更有意願培養及簽約年輕球員;一方面也有助於保障年輕球員、特別是頂尖球員的自身利益,使得他們今後的職業選擇有更大靈活性。
除激勵職業足球健康有序發展之外,突尼斯足協還採取措施,鼓勵更多民間高手參與這項運動,其中一項舉措是允許“半職業球員”存在。依照規定,正在接受高等教育或有正式職業的人,可與俱樂部簽署兼職合同。
布拉阿巴說,這一舉措有助於鞏固足球在突尼斯業已堅實的民間基礎,鼓勵更多人參與足球,形成濃厚足球氛圍和文化,推動足球運動健康發展。(來源:新華體育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