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工作人員強調,根據《田徑競賽規則(2014-2015)》,在裁判正式宣告該項目成績後30分鐘內提出的申訴才有效,“我們之前也是從網上看到消息,直到今天才收到他的申訴書,此前他并沒有在官方渠道和我們進行書面交流,且即便申訴,按照《田徑競賽規則(2014-2015)》也需要附上100美元或其他等值貨幣的申訴費。如果該抗議被駁回,則申訴費不予退還。”
“借錢也要凑够1萬元,如果不申訴就等於默認了作弊。”公超在跑馬拉鬆這件事上從未如此“大氣”,盡管自己和開淘寶店的妻子每月有4000多元的收入,但1歲和3歲的一雙兒女給這個小家帶來很大壓力。他偶爾會去參賽,專挑“離家近的,高手少的”比賽,這樣“跑在前面能掙幾百塊,抵消來回的路費,別讓家裡覺得我跑步是個負擔”,但有時又抵不過追求速度的心,“最高花470元買了一雙很好的跑鞋。”因此,這次執著的審議,讓他賭上了“尊嚴”兩個字。
“組委會對跑者成績被取消的證據提供說服力并不足。”參與籌辦過多次馬拉鬆賽事的智美公司工作人員黃先生表示,以主辦方公布的第一個原因為例,即便真如組委會所說,公超抄了近道,“只能說明競賽組織的賽道管理出了很大問題,那意味著跑者在這樣一條并未被全部封閉和有保障的跑道上存在很大的風險和隱患。”對此,著名體育營銷專家張慶同樣表示,隨著國內馬拉鬆賽事驟增,參與人數增加了,管理難度自然加大,因此,對專業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馬拉鬆不是想辦就能辦的。”他認為,主辦方可以通過分段打卡等技術手段對運動員進行監督管理,且在裁判配置、路綫設置要整體考量,“讓人有空子可鑽,也是自己的問題。”
據公超表示,今天遞交複議材料後,組委會并未提及1萬元的複議費用。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實際上,作為舉辦多年的馬拉鬆賽事,煙台馬拉鬆賽并未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因此,“複議要繳納與複議名次獎金等額的費用”是向芯片提供商征詢意見的結果,“他們為很多大型賽事服務過,認為這種方式是常用的辦法。”但現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也讓組委會陷入“兩難”境地,“費用我們會根據情況進行判定,至於結果,我們會用最短時間予以答複。”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