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0日電/中央電視臺《新聞30分》近期的一篇報導讓被稱為“長春劉翔”的當地節目主持人劉暢大受困擾,他要求央視公開道歉。
央視的一則關於“‘山寨明星’的背後”報導,揭開“山寨明星”背後的商業炒作和利益,並指“山寨劉翔”以10萬元被某公司簽約代言,並配以“長春劉翔”的視頻和照片。
“報導使用了我的畫面,說‘山寨劉翔’以10萬元被某公司簽約代言體育用品廣告,給我造成極大影響。”劉暢說,這則新聞播發當天,他接到很多同事和朋友的電話詢問,大家都誤以為他10萬簽約被包裝了。
記者通過央視網和新華網等多家網站找到了這段4分多鐘專題報導的視頻。報導稱“最近在網上,一個‘山寨版’劉翔受到網友們的熱炒,髮型、形體及神態和劉翔都極為相似,那麼這樣一個‘山寨明星’是怎樣出爐的?在他的背後又有怎樣的背景呢?記者以一家需要代言產品的銷售商的身份與發現和包裝‘山寨劉翔’的網站取得了聯繫……”
這段畫外音的影像都是“長春劉翔”,隨後,報導播出了央視記者“暗訪”這家名叫愛幫聚信(北京)通信公司的網站,該公司市場部負責人韓迪介紹了發現“山寨劉翔”的過程,並稱10萬元簽約“山寨劉翔”,還專門聘請協力廠商公司包裝。
根據新聞報導裡透露的資訊,有記者電話聯繫並採訪了愛幫聚信(北京)通信公司市場部負責人韓迪,他自稱自己也是受害者,是被央視記者“暗訪了”,同時他的話證實了劉暢的猜測,其實該公司包裝了別的“山寨劉翔”,根本不是“長春劉翔”,央視配錯畫面其實和愛幫聚信(北京)通信公司沒有關係。
“我沒和任何公司簽約,沒拿酬勞,結果報導出的都是我的圖像,違背了事實。”劉暢對此十分氣憤。
央視的報導視頻資料很快在網路上被各大視頻網站轉載,包括央視網和新華網在內,8日,該視頻一直被置頂在顯著位置。“這給我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對我個人的聲譽也造成了損害。央視的報導明顯誤導,也傷害了我。”劉暢說。
劉暢表示,這次事件主要責任在央視,因為記者沒有聯繫他本人證實相關事宜就播出畫面造成誤導,不排除通過法律管道解決此事。
劉暢已就相關問題和律師接洽,律師表示央視的報導已侵害了劉暢的名譽權,造成劉暢的個人名譽度降低,目前,他已將情況回饋給央視有關部門,正在等待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