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蘭說,當時美國的醫生建議她最好一年進行一次複查。“但實際上我從受傷之後,在2000年隨中殘聯赴美時,借機去複查了一次;然後就只有2008年轉交友好基金時複查過。我當然希望年年複查,但負擔不起。”
黃健說,頻繁飛美國的話,桑蘭的身體狀況需坐商務艙,還需兩個人陪同,“3個人來回光機票就7萬多,加上在美國檢查期間的吃住,不是小開銷。”
不過,桑蘭一直同美國醫生聯繫開藥方等事宜,需要時經由謝曉虹讓保險公司負責買藥。桑蘭和黃健說,保險方面一直是謝曉虹聯繫,桑蘭一直沒有聯繫方式。
桑蘭說,由於每次托謝曉虹帶藥,她都要埋怨,“我自己也不好意思,所以盡量少麻煩她。後來有朋友去美國,也會托其他朋友買些保健品方面的東西。”黃健說,桑蘭現在使用的導尿管,還是多年前從國外帶回來的。
保險方面還包括一次性的5萬美元現金賠付。黃健說,“這5萬現金也是劉國生他們說的,當時誰去簽的字,領的錢……(不清楚)。”桑蘭表示,這5萬美元約是在2002年之後,仍由謝曉虹從美國轉到國內,“當時我還在上北大,還去北大公證處公證去了,從美國給弄過來”。
至於受傷後捐款成立的桑蘭友好基金,據桑蘭和黃健所說由劉/謝控制,直到2008年才轉交,轉交時是14萬美金。轉交之前,謝曉虹每個月給桑蘭500美元,說是“基金的利息”。
因此,桑蘭最早拿到的一筆錢,還是國家按照“公傷”補助的40萬元人民幣。桑蘭說:“國家體育總局給了20萬,浙江體育局20萬。”黃健說,目前桑蘭關係在浙江省體育局,每月有補助,加上他以經紀人身份安排一些桑蘭的活動,桑蘭作星空衛視主持人也有收入,桑蘭目前“經濟上沒什麼問題。”
對於此次起訴索賠18億美元,黃健說:“索賠金額是律師團給出的總體建議,桑蘭最後確認。但律師也明確說,如何判,判多少是法官的事情。作為訴訟策略,可以先提出一個較高的數字。”
黃健本人學過法律。他認為:“人的身體是無價的。人身傷害的案子,除了傷害本身,還有傷害本身帶來的一系列後果,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如在身體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傷害等,在美國這些都需要核算在內。”(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