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險公司在過去13年一直依照保單為桑蘭理賠相關醫療費用。
4.保險公司並未修改保險合同條款。
5.是否有金錢賠償,由於協議保密,保險公司不能透露。但否認作出大額賠償。
6. 協議細節保險公司不予透露。
從保險公司的態度來看,他們並沒有像桑蘭團隊說的那樣,作出道歉,並給予相關的更多賠償。
劉謝夫婦網上發帖 證實桑蘭團隊說謊
在結束和保險公司的糾紛之後,桑蘭案的被告只剩下了劉國生、謝曉虹夫婦和他們的律師莫虎。劉謝夫婦是桑蘭當時受傷後在美國治傷的監護人,而莫虎是他們的律師。
而在網友對桑蘭團隊提出質疑之後,劉國生、謝曉虹夫婦在他們的博客上貼出了當年保險公司的信函。在網頁上劉國生表示,對照十多年前保險公司的函件,證實本次桑蘭案之後,桑蘭並沒有得到更多的好處。首先,桑蘭的這個保險本來就是Life Time,對桑蘭一生有效;其次,理賠總額1000萬美元,這也是大家早就知道的事實本次並沒有追加;保險公司並未如外界傳說的那樣,給了桑蘭一大筆現金,而是給了桑蘭一張小額支票。這也是保險公司的常規做法。
再有,桑蘭在國內的醫療費用,哪些可以向保險公司報銷,哪些不能報銷,這也是早就說明清楚的,並無額外增加。由於雙方是保密協議,究竟是何實際內容就不得而知了。但是劉國生說,他估計,保險公司只是把現有的條文重新解釋一遍,寫成文件,大家簽字,使得海明有一個體面的交代,具體內容,不可能超越原簽訂的保險合同,也不可能因為桑蘭而重新制訂。(來源:《揚子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