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鑫的妻子馮女士作為證人出庭,她說,案發前夫婦倆在房山經營了一家2000多平米的澡堂,2012年春節剛剛開業,每月收入近10萬元,之後全投入裝修。
馮女士表示,她自己不吸毒,也不知道仲鑫吸毒,她曾和丈夫一起前往四川游玩,她曾單獨出去玩,留下仲鑫在賓館睡覺,但直到出事,她才知道仲鑫在她出去玩時結識了四川的“老四”。
【量刑】檢方認為應判無期
庭審最後,檢方認為仲鑫構成了運輸毒品罪,建議法庭考慮他是刑滿釋放不滿5年再度犯案,構成累犯,應該從重判處無期徒刑。
仲鑫的律師則認為,罪名應該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律師還提出,鑒於仲鑫曾經的特殊身份應被區別對待,“運動員因傷病退役,長期服藥並逐漸吸毒,應該在量刑時不同於一般的毒梟”。
公訴人表示,由於毒品對人類危害非常大,無論其吸食原因是什麼,都不能成為毒品犯罪的理由。
在最後陳述階段,仲鑫強調,自己吸毒確實是因為身體原因,“真不吸的話只能吃大量止疼藥,希望法庭能考慮到這方面原因對我從輕判決”。
此案將擇日宣判。
【追訪】傷病改變拳手人生
在旁聽席上,仲鑫的父親悲傷地看著兒子。在老人看來,一次比賽中的受傷,改變了兒子的命運,讓年僅16歲的兒子從一個前途少年變得劣跡斑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