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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結束後,緊接著召開的中紀委四次全會備受關注。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會上批評一些黨員幹部“不講廉恥,毫無戒懼之心”,并警告黨內的團夥幫派,如果依然我行我素,將要付出代價。 |
中評社香港10月29日電/剛結束的十八屆中紀委四次全會上,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對下一步反腐進行了“預告”。他用"塌方式腐敗"這樣嚴厲的詞匯概括當前的腐敗形勢,告誡那些“不收手、還敢我行我素”的貪官將付出代價,同時強調對“制度反腐”的落實——將紀檢體制改革的實踐成果固化為制度,更要“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
美國《僑報》10月27日載文《王岐山“狠話”中的依法反腐信號》,文章說,首先,中共敢於自揭傷疤,承認腐敗"存量"之巨,這是開放之態。一個高度自信的清廉的執政黨,一個充滿活力的清明的社會,這樣的終極目標也很令坊間期待。前一階段,經過近兩年運動式的治標反腐,隨著諸多碩鼠被除,存量腐敗減少,也暫時遏制了一部分增量腐敗的產生,中國離清明社會近了一步;下一階段,就是要重點“法辦”那些重要崗位的我行我素者,甚至變本加厲者,同時用制度之藩籬,打造“不能腐”的國家生活。
只是,承認"存量"之巨意味著過往反腐機制的不完善,由此帶來的思考是有效的反腐機制是什麼樣的。一是反腐力量的強化。中國構建了一套由黨內監督、人大政協監督、政府專門機構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等構成的龐大系統用於反腐,但目前來看,以中紀委為代表的黨內監督是高調反腐的主力。這當然能搞掉黨內大貪官,但也難免“英雄孤單”,若真想形成包括"小蒼蠅"在內的官員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整合整套反腐系統,協同發揮作用,聯合又互補,才能事半功倍。這里面,尤其要擴大司法監督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