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毅說,極限運動看似危險,實則不然。據國際組織調查,一些項目的危險系數排在田徑之後,只要佩戴好護具,經過系統訓練,在標准場地上進行訓練和比賽,危險性是很小的。以新晉奧運會項目攀岩為例,現代攀岩,是在預先設有固定保護設備的石壁或人工墻壁上進行,使用的裝備皆經過安全測試,加上有教練指導,除非攀岩者自己操作失誤,不然攀岩的危險系數幾近於零。因此,楊毅認為,從這個角度看,吳咏寧攀爬高樓的行為,反而很難稱得上是真正的極限運動。
據了解,吳咏寧攀爬高樓的行為在業內稱為“爬樓”,英文名叫“Rooftopping”,來源是加拿大多倫多一個叫Tom Ryaboi的人。2010年他和朋友Jennifer爬上了一幢樓的屋頂,拍了一組驚險照片,迅速在網上引起轟動。
而參加Rooftopping的人在國內被稱為爬樓黨,最早指的是攝影愛好者,他們為了想要的拍攝角度而爬上高樓,只為拍出特別的城市照片。很多人不理解爬樓,覺得太危險,但在爬樓黨看來,“有圖為證”會讓他們想冒更多的險,登頂俯視一切,拍出更多精彩畫面。
那麼,攀爬公共設施等建築屬違法行為嗎?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段明稱,在公共設施、商業大廈、大橋高塔等建築物上攀爬屬於違法行為,會以擾亂公共秩序,對攀爬者進行治安管理處罰。(來源:《武漢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