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韋迪已責成職業部主任劉殿秋作為“有有欠薪”工作組負責人親赴南京協調,並輕描淡寫地稱:“不能說中國足協一點責任沒有,我只能說有有事件更加堅定我們規範職業俱樂部管理,深化職業聯賽改革的決心。”韋迪還透露,他曾多次致電劉殿秋詢問有有事件的進展,當他得知事情出現了轉機,俱樂部許諾在10日內解決時,眉頭終於舒展。“有人質疑說中國足協在核准有有注册資格方面有疏忽,因為事發時我還沒到任有些細節我也不是很清楚,但這不並不能成為中國足協推卸責任的借口,我們日後也肯定會集思廣益規範俱樂部注册管理,特別是在勞資問題上一定要嚴格把關,欠薪俱樂部一定不能注册。”如今的韋掌門早已沒有初入足協的陌生和青澀,即使面對如此嚴重的欠薪風波也能如此從容不迫、游刃有餘。
現在的韋迪似乎更像一個“外交家”,可是中國足球真正需要的改革家甚至是革命家。
目前,中國足協面對這一樁欠薪4年的醜聞,竟然快刀斬亂麻,要求南京有有俱樂部一周內解決問題。有有方面也給足韋迪“面子”。可問題是,拖了4年的薪水,累積了4年的矛盾,10天內就能解決嗎?俱樂部要有錢,要有解決的能力還用得著拖4年嗎?更何況,南京有有俱樂部欠薪“早有前科”了,這個賽季前因為資金問題,該俱樂部就曾因拖欠外援工資而被中國足協處以扣除2009賽季聯賽積分6分、罰款5萬元的處罰。明知道南京有有俱樂部欠薪,足協相關部門為何不聞不問?為何直到事件全面爆發,才表現出了“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
眼下,更有隊員自曝家醜:從2007年開始,因俱樂部欠薪,有球員就經常以打假球為生。面對假球,我們的足協在做什麼,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默認嗎?
比如這場0:10的比分,南京有有的球員們同樣應該為這場慘敗負上最直接的責任,正是他們在比賽中的消極態度,令比分不可思議地節節攀升。正如業內人士所說:在當今的商業時代背景下,報酬是球員們賣命的根本固然無可厚非,但體育精神永遠不應該被拋棄,只要上了場,球員們則應該一如既往地全力以赴,否則就不要參加比賽。實際上,南京有有的球員們已經將體育精神拋之腦後,而採取了極端的方式來應對俱樂部的欠薪做法。如果一定要表示自己的態度和立場,那麼南京有有球員完全可以在比賽之前通過更好的方法來拒絕參賽,而不是到了賽場上才潰敗、製造出一個誰也猜不對的大比分。所以說,在俱樂部拖欠薪水的前提下,這場比賽同樣也不能排除部分球員通過賭球賺錢的嫌疑。
更加讓人無法信服的是,在這場極其消極的比賽面前,中國足協生怕把事情鬧大,無法收場,再次扮演了“縮頭烏龜”的角度。當無數人指責這場球是“消極比賽”時,足協紀委會一名委員卻給出了“最為專業”的解釋:在最新修訂的《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中不存在“消極比賽”這個概念,只有“嚴重違背公平競賽原則”的條款,即比賽過程及結果嚴重或明顯違背公平競賽的原則,引起惡劣社會影響的,經紀委會認定,給予取消比賽結果或其他處罰。南京有有俱樂部和球員存在一些矛盾,導致球員的心思都不在比賽上,在這種情況下,球員們勉強上場,其實很難打好比賽,加之雙方實力也有差距,因此南京有有慘敗是可以理解的,不能定性為消極比賽。
換言之,是否可以理解成為,俱樂部欠薪,隊員消極比賽就可以理解?隊員迫於生計,偷偷摸摸在地下賭球也可以逍遙法外?
或許,這就是現行體制下的中國足球,一切鬧劇看似意料之外,卻在情理之中。(來源:新民周刊;作者:天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