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下午,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項目管理中心,就短道速滑隊內訌事件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圖為王濛(右)雙手纏綳帶與周洋一同參加會議。 |
中評社北京8月3日電/近日,4枚奧運金牌得主王濛和部分中國速滑隊隊員因違反隊規及一些“宿怨”,和領隊、教練拳脚相向,爆出“中國體育界從未有過”的醜聞。這是46天來,這支金牌冠軍隊在麗江發生群毆事件後的又一起惡性打架事件。
目前,雖然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公布了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但事情的真相沒有完全揭開,雙方說辭依然對立;雖然管理中心做出了王濛停訓、檢查等決定,但王濛不服。迄今為止,這起事件不但沒有平息,反而因真相不明和不疼不癢的處罰,引起人們更廣泛的關注。
還原真像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擺脫細節的羈絆,深挖根源。應剖析這兩起打架事件背後是否埋藏著一直被人們忽略的禍因;應探討如何把壞事變好事,使金牌至上的慣性思維不再成為競技體育界的主宰;使只重金牌、漠視運動員人格和素質全面發展的某些體制缺陷得以糾偏。
如果這兩起鬥毆事件不是牽扯到多名奧運冠軍和一支“金牌之師”,人們大概不會如此關注;如果沒有麗江群毆在先,張尚武事件在後,以及諸如國青男籃的“兵諫門”和北京女籃的“罷訓”等事件,人們也不會向運動員培養機制,和缺少人性化管理的固化模式問責。
對待這個事件,不能採取就事論事、息事寧人、得過且過的態度。處罰過輕,有姑息養奸之患,從麗江到今日就是教訓。不應功過相抵,功是功,過是過,不能因是奧運冠軍就網開一面,也不能因是奧運冠軍就罪加一等。不應把王濛妖魔化,王濛變為今日之王濛,有其自身原因,也有環境因素影響,某種意義上,她也是金牌至上的犧牲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