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FIFA在此前案件上的記錄,一般情況下PSC將會有一個獨立法官作出審理和裁決,但也出現過案情複雜、爭議較大的情況,此時整個PSC共同出具裁決書的情況。這時,PSC將採用匿名投票的方式以票數多少來決定最後的裁決,若支持雙方的票數相同,球員狀態委員會主席擁有一票決定權。
嚇人!一邊倒的判例
如果對PSC在2012年的判例作出簡單分析,結果可能會讓人驚出一身冷汗:2012年,FIFA總共公開9宗俱樂部或國家足協與教練之間的合同糾紛,教練全部是原告。在這9宗案件中,有8宗教練一方的請求得到了FIFA的支持或部分支持,只有一個案件是俱樂部勝訴。
在這9宗案件中,8宗案件為俱樂部和教練之間的合同糾紛。只有PSC在2012年1月30日由獨立法官傑夫.湯普森裁決的一個案件,是某國家足協與其國家隊主教練之間的合同糾紛,主要是涉及主教練由於身體狀況不能履行職務的情況。最終,主教練的訴求得到了PSC的部分支持,該國家足協被判支付教練賠償金15萬歐元和5%的利息。不過,這個案件對於卡馬喬和中國足協糾紛案的參考意義並不大。
別怕!“死馬”也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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