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管辦分離是大勢所趨,畢竟在現行體制下,CBA聯賽尚存在產權不清、缺乏專業人員、假賭黑以及賽場暴力事件時有發生的情況。如果管辦分離得以實現,俱樂部、籃協能夠真正實現聯賽所有權和聯賽利益共享、風險共擔,那麼無疑對中國籃球是一個極大的利好。
但管辦分離並非能夠包治百病,中國籃協也無法以此為借口,在實行管辦分離前,對中國籃協現階段存在的諸多問題聽之任之。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籃協其實有不少工作可以現在就著手進行,比如,裁判問題、後備人才培養,甚至聯賽中諸如記錄台工作等一些細節問題。
本賽季,裁判問題仍是外界關注的焦點。如何進一步加強對裁判的監管,是否有決心,將一些有問題的裁判清除出裁判隊伍,都是考驗管辦分離前中國籃協管理能力的重要標杆。如果中國籃協目光只落在“成立公司”上,那麼在未來實行股份制的CBA公司中,作為聯賽實質性的投入主體,俱樂部更有理由要求享有更多的話語權、經營權和收益權。
在後備人才培養上,中國籃協也應該現在就把“索取”的手縮回來,把“幫助”的手伸出去。眾所周知,出於奧運戰略的政績考慮,中國籃協組建了不同年齡段的多支國家青年隊,並進行長期集訓。青年隊球員的來源,都是CBA、NBL俱樂部年輕球員中的佼佼者。不可否認的是,他們其中很多球員,通過參加國際比賽增長了見識、提高了水平,但為此承擔傷病等風險的卻是俱樂部,這顯然並不公平。
“誰出錢,誰更在乎這錢是怎麼花的。”某南方俱樂部負責人如是說。事實如此,雖然籃協和俱樂部現在還不是實際意義上的利益共同體,但至少不該為了“一己之私”而損害俱樂部的利益。“不能在實行管辦分離前,仍過度使用行政職能,把什麼問題都留給管辦分離之後的CBA公司和聯賽委員會去解決。”
包括中國籃球在內的三大球項目,實施管辦分離肯定會經歷一個過程,特別是對《體育法》的領會,是改革的先決條件。但這並不意味著,包括中國籃協在內的體育協會就有了停滯不前的理由和借口。以中國籃協為例,在權利和能力所限的範圍內,規避CBA聯賽的諸多風險,積極打通學校與職業體育之間的壁壘,構建起完善的後備人才培養體系,是重中之重。只有這樣,未來管辦分離進行後,中國籃球才能真正走上正軌。(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