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2日電/國際足聯道德委員會21日宣布:布拉特與普拉蒂尼兩人因為200萬瑞士法郎事件被“禁足”八年。“禁足”八年,也意味著兩位足壇大佬足球政治生涯的終結。
人民網報道,事實上,這不是兩位足壇大佬第一次被“禁足”。早在10月8日,國際足聯道德委員會就宣布,布拉特與普拉蒂尼被“禁足”90天。
能對國際足聯兩位頭面人物連續實施“禁足”令,足以說明這兩位頭面人物已經成為“棄子”。有意思的是,這兩次“禁足”令,都是國際足聯道德委員會做出的。那麼,國際足聯道德委員會又是怎麼做到對國際足聯兩位頭面人物監督、制裁的呢?
原來,成立道德委員會的倡議源於2006年在德國慕尼黑召開的國際足聯代表大會。當時為道德委員會規劃的組織結構與主要職責是這樣的:由18名成員組成,主席由一名律師擔任,委員中不能有任何國際足聯官員,設立專門的道德章程,目的是監督和處理國際足聯可能發生的腐敗行為。當年9月,國際足聯道德委員會宣布成立。
看到這裡,人們對國際足聯道德委員會會有一個相對直觀的認識。但該委員會成立近10年來,真正引起廣泛關注也就是這兩次針對國際足聯頭面人物的“禁足”令。由此似乎也可做出這樣的判斷:在國際足聯貪腐問題已經成了“過街老鼠”的大背景下,道德委員會發揮自身功能或可證明國際足聯仍可“自救”,而“自救”的前提是要掀翻頭面人物以加速國際足聯的洗牌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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