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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體委會”不排除與北京奧運執委會繼續溝通聖火傳遞路線事宜。 |
中評社香港5月29日電/台灣“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高祥今天表示,若兩岸協商聖火傳遞無結論,以致台灣選手參賽權受損,會面對應負的責任。但他也說,因奧運章程未規範聖火傳遞事宜,僅釐定賽事如何舉辦,原則上就算奧運聖火不能來台,有信心不致影響台灣選手參加2008北京奧運的權益。
據中央社報道,上月26日宣布的2008奧運聖火傳遞路線為“胡志明市─台北─香港─澳門”進入中國內地,台灣扁政府隨即發表聲明,有矮化台灣之虞予以回絕,堅持須“第三國”進出,引發爭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上午邀集“陸委會、體委會”官員,以及中華奧會代表召開“奧運聖火來台公聽會。”
李高祥稱,台灣“體委會”不排除與北京奧運執委會繼續溝通聖火傳遞路線事宜,但前提為須顧及台灣“主權”、尊嚴與民眾感受,由“第三國”進出,如此奧運聖火可愉快來台。
國民黨籍“立委”黃志雄表示,若兩岸遲遲無法就聖火來台相關事宜達成協議,恐將影響台灣選手參賽權益。他質疑若聖火不能來台,一旦大陸借題發揮“阻撓”台灣選手參賽權,政府可以此大做文章,營造“中國欺負台灣“的假象,換取選票利益,其心可議。
李高祥表示,已親自與各單項運動協會和教練溝通,政府絕對會保障選手們的參賽權益,若台灣選手參賽權因奧運聖火不能來台受影響,“我和楊忠和(‘體委會主委’)會負責。”
國民黨籍“立委”郭素春則要求“陸委會、體委會”說明,若中方堅不接受“第三國”進出,政府如何因應?
“陸委會”主任秘書詹志宏指出,昨天向“閣揆”張俊雄簡報,張俊雄指示聖火傳遞事宜應繼續與大陸協商,也希望大陸方面要秉相互尊重、信守協議,才有利兩岸互動,至於協商底線,“不便在公開場合公布。”
國民黨籍“立委”曹爾忠則批評,台灣和香港皆為奧運會員體,奧運聖火傳遞慣例,本為會員體進、會員體出,不解為何政府要如此堅持“第三國”進出?分明是台灣自我搞泛政治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