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8日電/昨天,全國體育局長會議在北京奧體中心開幕,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劉鵬在《繼往開來,再創佳績,努力邁出建設體育強國新步伐》的報告中談到足球項目時,表示要下大決心,花大力氣加強足球工作,“讓大家看到了振興中國足球的信心和希望”。
《東方早報》報道,在這份報告中,劉鵬表示我國體育發展現狀與建設體育強國要求之間仍存在相當差距,他認為足球項目是制約體育事業科學發展和建設體育強國的重大“瓶頸”之一,“水平低下,假賭黑惡劣現象不斷發生,廣大群眾很不滿意”。談到中國足球時,劉鵬除了總結了去年的得失,還特別對未來中國足球提出一系列構想,這也被稱為“未來10至20年中國足球重大轉折的綱領性文件”。
已向國務院報告 推動修改《體育法》
“為了做好《體育法》的修改工作,體育總局相關部門前期已經做了很多基礎性的工作,為《體育法》的修改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積累了豐富的經驗。2009年,體育總局就《體育法》的修改專門向國務院進行了報告。今年,我們要積極與國務院法制辦部門溝通,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劉鵬表示,國家體育總局今年將推動《體育法》的修訂工作。《體育法》自1995年頒布實施以來,為指導和推動體育事業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面對體育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形勢、新問題,社會各界特別是全國體育界對修訂《體育法》的呼聲很高,也引起了體育界和法律界人士的熱烈討論。
昨天的全國體育局長會議上,中國足協現任掌門人韋迪以及前副主席閻世鐸、張吉龍都成為媒體聚焦的對象。
【1995年頒布的《體育法》,最大不足就是內容相對寬泛,缺乏具體解釋和實施細則。如沒有對公民及其體育權利進行明確的界定和表述,權利保障機制嚴重缺失;體育糾紛越來越多,但是糾紛解決機制明顯缺位;目前,體育事業正逐步走向市場化,而體育市場卻是無法可依、管理混亂;競技體育和群眾體育難有一個準確定位和協調機制;體育事業特別是全民體育事業缺乏充足的資金保障。對於在體育事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這些問題,都亟須通過修改、完善現行的《體育法》來加以解決。就當前引起全民關注的足壇假賭黑事件而言,中國足協的紀律處罰辦法只是查出參賽球員和球隊為牟取不正當成績或者利益進行交易(賭球、假球),相關球員將被停賽,俱樂部官員禁止從事足球活動,涉及球隊將被降級或直接取消注册資格。但這些內部紀律並不足以嚇退貪婪之人,只有進一步完善《體育法》,徹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設立“職業足球俱樂部標準”
在昨天的會議上,劉鵬強調,2010年要緊緊依托市場管理部門,建立並實施“職業足球俱樂部標準”。
【1993年,引人關注的中國足協“紅山口會議”拉開了中國足球進行職業化改革的序幕,這也標誌著在國家市場經濟的宏觀體制下,中國的體育事業也必然地要隨之進行機制轉換。現代職業化足球的基本要素是,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規範的俱樂部組織;完整的、和整個市場經濟密切聯繫的足球市場體系以及有效的宏觀調控。從1998年下半年開始,中國足協力圖開始規範職業足球俱樂部,要求各俱樂部成立真正現代企業意義上的俱樂部公司。直到1999年,足球工作會議通過有關條例,才有了中國最著名的兩個俱樂部大連萬達、上海申花的成立。
嚴格地說,中國足球目前還不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職業化足球。如果將歐美職業足球發達國家的相關體製作為參照系,那麼我們便不難看出中國足球目前存在的問題。首先是俱樂部的運作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沒有脫離政府部門的影響,這在各中超俱樂部當中尤其突出;二是俱樂部在經營宗旨上,幾乎全部是以單純追求聯賽成績為主,俱樂部的所有工作無不是以此為中心而展開。而作為企業經營最基本的“投入產出”原則則基本無從體現。歐洲的職業足球俱樂部之中,曼聯是現在經營最佳、收益最好的俱樂部,但現在中國職業足球俱樂部當中,哪一家是自身經營良好的?恐怕沒有誰有底氣站出來。再有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絕大多數俱樂部的經營資本來源,都是事實上的國有資本。山東魯能、北京國安,哪一家不是有大型國有企業做後盾?如果職業化改革不能促使民間資本或社會資本投入到足球中來,那麼由事實上的國有資本經營足球,和計劃體制下的國家撥款又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這樣的做法,無疑也是和職業化改革的初衷相背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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