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技術的進步,地下賭球集團通過組建“球賽、莊家、盤口、代理人、賭民”的網絡,已經形成一個龐大的地下產業。而互聯網的利用,通過網絡層層發展賭博人員,讓越來越多的人深陷其中,不斷上演“十賭九輸”的現實悲劇。
在“賭民”大多損失慘重甚至傾家蕩產的同時,賭球團夥則“如蛭吸血”,根據“級別”逐級“抽成”獲利。其利益鏈條從“開設網站的境外賭博團夥”、“大陸地區網站總代理”、負責片區經營的“股東”到“總代理”、“代理”直到“分銷人員”不斷延伸。
而那些為賭球提供技術支持、程序開發、網站出租、投放廣告、資金流轉等的機構和個人,也以各自的方式分得一杯羹。
因此,要力遏網絡賭球的瘋狂,有關部門在通過技術手段屏蔽賭博網站的網址,跟蹤、限制其主要資金流向的同時,根本之策在於通過立法跟進,以嚴刑峻法震懾犯罪,從根本上斬斷其利益鏈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