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政績”乃亂象之源
金牌代表了什麼?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代表團成員說:“一塊金牌,牽扯著背後的一個利益鏈條:運動員自己受益了,教練、隊伍也跟著有成績了,主管體育部門也有成績,地方政府同樣有成績,有成績就有獎金、撥款,還有政績。”
有個流行的說法是,運動員拿了金牌,就等同於自己的房子,教練員的票子,地方的面子以及官員的位子。金牌背後的滾滾名利,驅使許多人走旁門左道。一位體育官員說,在中國綜合性大賽中,興奮劑、黑哨、假球、改年齡、冒名參賽等“黑幕”,正是為了保全體育背後的利益鏈條。
遠比城運會更受重視的是全運會,因為金牌“含金量”高,全運會更易產生暗箱操作。原則上地方體育局的工作職能應該是統籌該地區的全民體育發展規劃,但實際上其領導任期往往跟全運會周期結合,工作重心圍繞全運會展開。
去年,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龍就曾表示,在某些地方,全運會成績是考察省市體育官員政績的標準,甚至是唯一標準,“這樣的政績壓力下,對全運會成績的追求就存在走偏的危險”,加上受到全運會名次所帶來的各種利益關聯的影響,全運會部分比賽存在較嚴重的“公正缺失”現象。他認為,亂象正是源於金牌跟政績掛鈎。
頂層設計、評價體系須調整
鑒於此,趙龍建議,政府體育部門政績評價應與獎牌數和金牌數脫離。他說,可考慮提高發展全民性體育運動水平在考核指標中所占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總指標的40%;地方政府可以考慮不再設立具體的賽會名次指標。
鮑明曉和鐘秉樞都呼應了上述觀點。鐘秉樞認為,罪責不能歸咎於金牌本身,“金牌指揮棒”的根源同其他領域的現象有相似之處,“就如教育領域以高考升學率為唯一標準,經濟領域曾以GDP作為考核政府績效的唯一標準一樣”。他說,在特定歷史階段,金牌曾作為揚國威的工具發揮了功效,但未來即便是競技體育,也應轉到以人為本,更關心運動員長遠利益和全面發展上來,為此就需要改變對教練和地區體育發展水平的評價標準。
據鐘秉書介紹,歐盟教練理事會有一個評價執教成效的標準,要對教練員在提高運動員能力、自信心、溝通能力和品格四個方面進行考察,而不是一味強調競技能力;美國的教練指南明確提出“運動員第一,獲勝第二”。“這些都避免了片面追求金牌,可作為借鑒”。
鮑明曉則認為,應從頂層設計、整體設計入手進行調整,因為從1988年兵敗漢城後制定“奧運爭光計劃”以來,目前的體育機制和體制是為競技和奧運金牌準備的,已形成很大的慣性,局部調整,意義不大,也難以收到效果。
他還說,只重競技而產生的“錦標主義”、“唯金牌論”,忽視科學發展觀,對於我國從體育大國向體育強國的轉型過程非常不利,也同樣傷害競技體育本身,目前三大球後備人才匱乏就是例證,“不能掐了幾朵花,整個園子都不種了”。“目前體育的功能集中表現在競技體育拿金牌上,其社會、經濟、文化功能都未得到體現,是狹隘的”。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