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7日電/為了落實《特定秘密保護法》,日本政府17日在首相官邸召開“情報保全咨詢會議”(主席為《讀賣新聞》集團總部董事長渡邊恒雄),就特定秘密的指定和解除標準進行討論,出示了相關法律的運用草案。草案將特定秘密的對象細分為防衛及外交等4個領域,共列出55項,還寫入注意事項包括“僅限將必要最小限度的信息在必要最低限度的時間內指定為秘密”,禁止做出擴大解釋。
共同社消息,然而,草案中提及的監督機構和通報制度僅僅是行政組織的內部機制,是否具有保護國民“知情權”的實效性仍令人擔憂。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會上就法律運用草案強調稱,“進一步增強秘密指定的客觀性和透明性備受期待”。
咨詢會議自今年1月首次召開以來,此次是時隔半年再次舉行。但會議難免給國民留下未經充分透明的討論就突然提出草案的印象。政府將於近日向執政黨提出草案,力爭秋季出台內閣決定,以配合12月密保法正式施行。
草案中列舉的特定秘密對象包括潛艇、飛機、武器彈藥的性能、利用無線電和衛星收集的信息、外國政府提供的信息等。
為檢查秘密的指定是否恰當,內閣官房將設立由府省廳事務次官級官員組成的“內閣保全監視委員會”,內閣府將設“獨立公文管理監”之職,其下設立“情報保全監察室”。
有權指定秘密的外務、防衛兩省及警察廳等19個行政機關將設內部通報窗口。政府職員等如果認為秘密指定和管理違背了保密法的指定條件可以向各窗口通報。
草案還提出,接觸特定秘密的人員須接受的資質審查項目限於與恐怖主義的關係、犯罪史、違禁藥物使用、飲酒程度和借款情況等,並規定為保護隱私,禁止用於其他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