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日電/據新華社報道,日本零售業從7月1日起對塑料購物袋收費,收費標準由各商家在有關法規基礎上自行制定。政府希望通過此舉抑制對塑料袋的過度使用。
修訂後的日本《容器包裝循環利用法》規定,從7月1日起全國零售行業等要有償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袋,但是紙袋、布袋、不帶提手的塑料袋等不在收費範圍內。此外,對厚度達到50微米的塑料袋以及100%採用在海洋中可降解塑料製作的塑料袋等也不收費。日本政府希望通過這種方式抑制對塑料袋的過度使用,讓生活方式更加環保。
塑料袋的收費標準由各商家自行制定,不過日本經濟產業省規定每個塑料袋價格不得低於1日元(1日元約合0.066元人民幣)。目前,各商家每個塑料袋的價格主要在2日元至5日元之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