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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言人傅瑩回答記者提問(中評社 廖梓達攝) |
中評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 廖梓達 林艷)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大會發言人傅瑩在會上介紹了大會議程並回答記者提問。
新華社記者對稅收進行了提問,該記者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而我們知道我國目前的18個稅種當中只有3個是通過人大立法的形式加以徵收的,其餘大部分的稅收事務都是通過政府行政法規的形式加以規定。有不少人認為,僅憑一個條例就向老百姓徵稅,這樣的做法顯得決策隨意性過大,我想請問發言人的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有沒有時間表?
傅瑩表示,稅收法定原則在學術界討論還是很多的。我解釋一下,它指的就是國家徵稅要通過立法機關,通過明確的法律規定來徵收。在三中全會改革決定當中明確提出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現在中國有18個稅種,其中有3個是全國人大立法徵收的。稅收立法是全國人大的法定權利,這3個稅種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車船稅。其他的15個稅種,目前是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通過制定稅收的暫行條例來徵收的。這種做法在我們國家的稅收制度建立的過程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她強調,進入新的時期,人大確實要更好地貫徹和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從做法上主要是:一是要推動剛才提到的稅收暫行條例能夠上升成為法律,尤其是一些經過實踐檢驗比較成熟的、立法條件比較具備的,要盡快推進。二是要加強對新稅種的立法工作。我看到一些討論,社會上比較關心的房地產稅、環境保護稅,這方面的立法工作都在研究當中,也會注意聽取社會上的意見。 |